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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南海断续边界线内的各个群岛具有无可争辩的领土主权,依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享有基于岛屿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对边界线内的水域享有历史上形成的既得权,同时还可以自主处置现代海洋法没有规定的领域的权利问题。只有在界定我国在南海享有的权利类别的基础上,才可能提出维护这些海洋权益应当关注的问题和保护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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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多种具有驱逐外国人效果的法律措施,如限期出境、遣送出境和驱逐出境等,在适用这些法律措施时,不仅要遵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还要与我国承担或应当尊重的国际人权义务相一致。我国的驱逐外国人制度应当符合国际法所要求的禁止驱逐难民和无国籍人、禁止集体驱逐、禁止推回和对外国人的程序保护等要求。同时,我国也应积极加入驱逐外国人国际规则的制订,促进对包括海外华人在内的处于他国境内的所有中国人的权利的尊重与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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