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1.
孙尉钧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5,(3):139-142
目前,我国关于证券欺诈类案件的诉讼时效适用于《民法通则》的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最长时效不超过20年的规定,这种做法对复杂多变的证券交易行为不太适宜。本文在研究了国外证券发达国家有关证券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后,提出应采取不同于《民法通则》的规定,规定证券诉讼特别诉讼时效为1年,最长时效不超过5年,对特别情况可做例外规定。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