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29 毫秒
1
1.
日本拒绝对华民间赔偿法律依据辨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宋庆东 《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05,18(4):64-69
由于日本把国家赔偿与民间赔偿混为一谈,不承认中国受害者具有索赔请求权,并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受害者的诉讼请求,致使对日民间索赔诉讼鲜有胜诉或以救济金、慰问金应付了事。根据公认的国际法准则,中国放弃国家赔偿不等于也没有放弃民间赔偿,民间受害索赔请求权是多项国际条约明文规定的,受害者的诉讼请求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救济金或慰问金不具有国际法律责任意义上的赔偿性质。日本政府只有对侵华战争的受害者作出实质性赔偿,才能对受害国、受害者及其亲属有一个合情、合理、合法的交待,才能走出历史的阴霾。 相似文献
2.
台湾四次"问题"给了现实挑战诸多规律性的启示台湾问题最终如何解决,归根到底要由两岸人民来选择,要给台湾同胞在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心态和诉求以充分理解和尊重;台湾是中国领土一部分的历史事实是任何人都无法改变的;国际战略力量以及两岸实力对比决定了两岸关系的变速和变向;不论台湾问题在什么时间以任何方式解决,积极充分的军事斗争准备都是必不可少的.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