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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玉峰  巴秀丽 《工会论坛》2005,11(4):99-100
对于私营企业能否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这一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在私营企业的四种类型中,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私营独资企业和私营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这是处罚单位犯罪实质是处罚法人犯罪的立法本意所决定的。  相似文献   
2.
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保险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的法律虽已初步确立了商业保险中的代位求偿权制度,但其规定过于简单,对许多理论和实务问题,并未给出完整的答案,因而应从转变保险代位隶偿权制度的立法理念、适当放宽保险代位求偿权的适用范围、完善法律规定中的不足之处、加强保险代位求偿权实现的保障机制等几个方面对该制度予以完善,以期增强保险代位隶偿的法律意识,更好地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发挥应有的社会功能,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构筑一个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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