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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成立、有效和生效是三个不同的概念,而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一直未加以严格区分。尤其对合同的生交和有效更是混淆使用,把不生效合同当作无效合同处理,造成系列交易锁链的中断。严重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合同成立的对应概念是“未成立”;有效的对应概念是“可撤销”、“效力待定”、“无效”;生效的对应概念是“不生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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