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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共同过失犯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贵银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21(3):38-41
共同过失犯罪是指负有共同平等注意义务的二个以上的行为人,由于共同的不注意,共同实施或者促成了违反共同注意义务的行为,造成危害结果发生的一种共同犯罪形态。共同过失犯罪是共同犯罪的一种客观存在形态。不能因为刑事立法的规定和传统刑法理论就否定其存在的价值,而将其排除在共同犯罪之外。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在确定共同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时应该考虑过失程度、行为人所处的地位和行为与结果发生的原因力的大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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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的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家庭生活是指供人居住、具有实质生活功能的活动,与居住成员的数量、居住时间的连续性、设施的完备无直接联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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