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4篇
  免费   0篇
法律   1篇
综合类   3篇
  2010年   1篇
  2006年   3篇
排序方式: 共有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0 毫秒
1
1.
围绕公司的性质和公司法的规范方式,西方法学史上上演了一场关于公司契约理论的争论,其争议的焦点是意思与规则在公司法调整中的地位.意思自治能发挥主体的理性与智慧,实现效率,而规则能矫正意思瑕疵导致的不公,实现正义.公司的地位、公司法的性质以及意思与规则的各自优势,决定了公司法应采取以自治为主、强制为辅的规范模式.  相似文献   
2.
侵权法因其自身发展完善实现了一般理论的高度统一,下文我将对该一般理论的第一部分作简要概述。侵权之诉源于临时损害(temporaldamage),侵权法认识到临时损害是一种罪恶,而侵权法目的是对该损害进行预防或补偿,以使其符合人们所主张的侵权法的终极目标。如被告行为给原告造成临时损害,接踵而至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被告对损害结果的发生能否预见。如一般经验表明,行为人明知其行为在某种情况下可能会导致某种类似结果,即认为其已知情,除其能因上文所说并在下文提到的特定事由而免责外,即应承担责任。此处适用的标准是外部的,其中的恶意(malice)…  相似文献   
3.
公司乃一系列合约的连结,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分别与公司形成独立的投资契约,两者之间形成的则是对公司权力配置与划分的契约.股权分置改革解决的基本问题是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如何变更分权契约以实现契约正义和利益均衡,契约正义和利益均衡的本质要求是契约主体地位平等前提下的意思自治.为此必须健全股东参与和表决机制、确定合理的对价定价机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异议股东的回购或收购请求权、完善纠纷解决机制以及加强控制市场建设.  相似文献   
4.
围绕公司性质及公司法对公司的规范方式,西方学者展开了关于公司契约理论的激烈争辩.虽孰对孰错尚无定论,但契约派与强制派分别从不同的层面提出关于公司及公司法规范方式的见解,为我们分析公司提供了可兹借鉴的视角。但公司无时无刻不蕴涵着契约性质,公司的契约属性并不与公司的法人实体说和信义义务相冲突,反而为公司法上的制度设计提供了基础。公司法应以自治为基本理念,但又有必要设置一些强制规则,以矫正契约失灵的缺陷。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