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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感受爱辉     
穆彤 《天津检察》2006,(1):59-60
2005年7月份,我被天津市人民检察院选派到黑龙江省黑河市挂职锻炼,担任爱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党组成员、检委会委员。在已经过去的4个多月里,黑河人民的淳朴、热情给我留下了美好而难忘的印象。同时黑河市、区院各位领导从工作、学习、生活上给予了我无微不至的关怀与照顺,并为我提供了宽松有序的工作空间,使我的思想认识上升到新的高度,增强了全局意识,同时提高了领导能力,这是我个人人生道路中意义深刻的历程,这浓重的一笔,也是我人生中一份最宝贵的精神财富。结合这4个多月的工作与生活,我有如下几点体会:  相似文献   
2.
安乐死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社会问题与法律问题。当前,随着社会发展的需求和欧洲国家安乐死合法化运动的推动,公众要求在我国承认安乐死合法化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但是,目前我国对待安乐死合法化仍是采取审慎的态度,而且安乐死合法化在我国开展确实存在着诸多困难。在我国现有法律规定范围内,安乐死在我国不仅没有合法化,而且由于它在形式上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出现了实施安乐死涉嫌故意杀人罪的状况。这都是我国盲目以犯罪构成四要件理论套用安乐死造成的。因此,要通过着重在刑法理论上论证安乐死非犯罪化的同时,提出一些适合我国安乐死合法化实行的制度构想,以推动安乐死合法化在我国的进程。相信在大家不懈的努力下,安乐死合法化最终一定会在我国得到宽容与认可。  相似文献   
3.
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既是保护环境与资源,弥补环境行政执法不足的需要,也是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完善诉讼制度的客观要求。构建检察机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除在立法中赋予检察机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诉权,还需解决检察机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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