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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 ,地方人大常委会无常设的“选举工作委员会”或“选民工作委员会” (以下简称“选委会”) ,而只在基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或届中补选代表期间 ,在常委会机构内临时设立选委会或选举办。选民工作是县级人大常委会一项长期而又繁重的工作 ,应增设“选委会”并使之专门化。随着形势的发展 ,这一工作的涉及面将更加广泛 ,涵盖面将更大 ,应引起人大工作者的高度重视并加以研究、探索。如随着城乡一定规模的市政建设和旧区改造 ,大量居民动迁 ,出现了选民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分离的情况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结构的调整 ,出现了一批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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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忠宏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1,16(5):19-20
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是法律赋予人民代表大会的一项特别权力,为用好这一权力,应从界定特定问题的内涵、规定决定方式、明确组成人员,规定特殊保护条款等方面进行努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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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诉人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关系及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如何充分发挥其作用的问题,是今年3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公布后,检察机关及国家公诉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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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忠宏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1993,(4)
在检察业务中,常常会出现起(免)诉书中认定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并适用刑法第63条建议法院从轻处罚或做免予起诉理由的现象,我们认为,这一做法是不妥当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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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制度是我国刑罚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刑法对罪犯实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惩罚与改造相结合政策的重要体现。正确运用缓刑,对于促进犯罪者的改造,鼓励其悔过自新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在实践中,有些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探讨,使之更趋完善。以下笔者就进一步完善缓刑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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