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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人形容行政行为不一致是勤劳人的陷阱,是投机家的事业。如若行政行为不一致,极易使政府失信于民。  相似文献   
2.
蒋晓伟 《检察风云》2011,(22):58-59
2011年的“7·23”甬温特别重大铁路事故是不幸的,它造成了重大损失。然而,在事故发生以后,可歌可泣的救灾场景和众多救灾的感人故事,又是令人欣慰的,它演绎了广大民众舍己救灾、奋不顾身的生动话题;  相似文献   
3.
要重视中国特色问责制度的建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问责制是人民管理国家的一项重要制度。它体现了“人民运用权利监督和制约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权”的价值观。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逐步健全、完善,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问责制度。  相似文献   
4.
法治政府中的政府和政府官员没有"权力"而只有"职责",政府和政府官员不是"领导"而是"公仆";"服务政府"与"法治政府"同义,是社会学的表述;"有限政府"与"法治政府"同义,是政治学的表述。基于"职责"和"公仆"身份的法治政府体制必须建立在"为社会服务"的八个方面,同时必须职责分明,健全完善政府工作绩效评价制度;基于"职责"和"公仆"身份的法治政府必须建立依法行政、行政行为规范化、高度负责、高度透明的政府工作机制。高超的行政技术也是法治政府的基本属性之一,新时期的法治政府必须注重高科技、高效率、精细化行政能力的建构。  相似文献   
5.
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或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提法,以马克思某一学科理论和学科思想进行中国化,这容易在思想上和实践中割裂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体系,容易以偏概全地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这不利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也不利于法学领域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法学界要提法学领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或法学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法学领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我们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方法,而不仅仅是马克思法学学说中的论断和结论;我们要以整体的马克思主义学说来推进,而不仅仅局限于马克思主义的法学学说,去丰富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缺席和社会主义法学体系。  相似文献   
6.
和谐社会这一社会形态,落实在国家制度层面上、落实在宪政层面上,就是人民共和;人民共和是和谐社会的国家制度基础,和谐社会是人民共和的社会形态;邓小平"一国两制"、"各方面都能接受"的观点,充分体现了建设人民共和及其和谐社会的重要理念;"一国两制"是民族包容性的光辉典范,体现了人民共和及和谐社会的内涵;"一国两制"使一国内四个法域的不同社会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这是人民共和及高度和谐社会的体现;"一国两制"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其内涵,也是人民共和及和谐社会理论和实践的丰富和发展."一国两制"是人类高度和谐社会的体现.  相似文献   
7.
上海研宄生法学会第三届年会,四月二十四在复旦大学举行。来自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海运学院、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上海外贸学院、上海外国语学院的二百四十余名研究生和他们的导师出席了会议。大会围绕着“法学青年的使命”这一题目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相似文献   
8.
蒋晓伟 《法学论坛》2006,21(6):18-21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社会形态,落实在国家宪法层面上就是人民共和。人民共和是和谐社会的国家制度基础,和谐社会是人民共和的社会形态。和谐社会的实现,其前提或基础就是人民主权的实现。社会主义法治是实现人民主权的正确途径,其中法制建设十分重要,我们必须建设和谐法制。和谐法制的标志是: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充分体现人民主权的实现,在此基础上强调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并注重和促进各民族之间、各区域之间、全体人民之间的和谐发展和进步,最终达到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标。  相似文献   
9.
本文提出,中国法律儒家化的表现形式,应为经义与法律的结合,"经义与法律的结合"应该是中国法制史的一大特点,而不是"礼法结合".这是基于汉武帝"独尊儒术"后,法律儒家化的三个过程等因素决定的.文章认为,我们揭示"中国封建社会的法律是经义与法律的结合"的命题,不仅是为了揭示历史的客观事实,而且是为了说明文化现象的隐蔽性.  相似文献   
10.
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实际上提高了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期望值。这样,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道路上只有进路,而没有退路,必须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落实到实处。要实施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必须使法律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信仰.我们必须树立法律高于一切的理念,同时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正确的权力观念。而且要做到:法律不仅应该公平正义,而且必须在百姓身边、惠及百姓,给百姓幸福感: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率先垂范,模范遵守法律,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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