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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何以成为权利——劳动者休息权的属性与价值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动者休息权是一个国际学术问题。虽然保障劳动者休息权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但对劳动者休息权的研究则相当薄弱,学界通行的认识也存在诸多不够之处。劳动者休息权首先是人权,进而才是法定权利。劳动者休息权的人权属性突出地表现为它是人人所享有的,体现劳动者维持尊严、谋求发展的一项基础性权利,决定了在其基本定位和权利内容上都致力于贯彻正义价值的理念。劳动者休息权的人权属性和正义价值取向,体现了其承载的社会意义及在现代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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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实证分析说明虽然我国已经建立了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及监管的法律制度,但尚待健全且实施不力,因而必须从实际出发尽快建立健全商业银行内控机制,在此基础上全面采用国际惯例要求,以适应跨国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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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悉完整信息,是股东知情权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提出只有重大事实遗漏才构成对完整性的违反,只有具有重大性才构成重大事实遗漏,保护商业秘密可以构成重大事实遗漏的一个例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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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国属人管辖权制度简介属人管辖权制度是以当事人的国籍为连接因素行使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的制度。该制度渊源于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并为受该法典影响而形成民事立法的其他拉丁法系的国家所采纳。法国法律充斥着国家主权原则的思想,对本国国民的保护原则在其管辖权制度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相对于确保管辖权的国际协调,法国的管辖权制度具有明显的绝对国家主权性质而不利于外国人。该法典第14条规定:“不居住于法国的外国人,曾在法国与法国人订立契约者,因此契约所生的债务的履行问题,得由法国法院受理;其曾在外国订约对法国人负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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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社会信用体系,需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和政府在市场中的宏观调控功能,以节约交易费用,提高交易效率。在我国信用体系建设中,政府职能发挥具有必要性,政府在加强信用立法、发挥示范激励作用和社会信用体系发展的整体规划等方面应该是可以有所作为的。当然,政府的职能是提供市场信用规则,而不是直接的参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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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寿荣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9,24(3):138-142
金融创新与监管规制是一个亟待研究的难题。美国证券立法的百年历程表明:早期的州立法,是对完全自由市场经济下,金融产品创新充满欺诈的法律规制,主要思路是保护投资者的基本利益;后来的联邦证券立法,是对美国经济危机反思的结果,对证券业务及其创新的限制,主要思路是维护金融安全,经济秩序;联邦立法的转型,是应对经济发展的制度变革,适应全球化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金融创新增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率。在此基础上,揭示其通过立法平衡金融创新与法律规制以维护金融安全、经济效率的理念,包括金融创新是美国经济发展和稳定的重要因素,管制与放松是一个漫长,反复的制度变迁过程,要从实际出发,尊重市场机制,尊重金融市场的内在规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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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市场10年经历说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是中国证券立法的有效制度选择。完善的信息披露监管是增加市场透明度,保障投资者利益和建立市场理性与信心的有效制度,是中国证券监管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如果没有严格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证券市场的秩序信誉将无法维持;如果没有足够有力的制裁,便对违规者没有威慑力量;如果没有足够的法律救济手段,也不足以保障受害的投资者。在这个过程中,新闻舆论监督同样发挥了其作用,有利于保证证券市场的稳健运行。本文对信息披露制度和新闻舆论监督在证券市场发挥作用作初步探索。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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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责任保险,尤其是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十几年来在多地方的试点中均不理想,一个实际问题就是赔付难、赔付低,企业没有积极性。本文拟从保险学原理和我国企业保险的实际情况出发,探讨这一制约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施行的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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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法国商法对会计行为的规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国商法作为世界三大商法法系之一,别具一格,自《商法典》颁布以来,经过多次修改、补充和完善,在大陆法系中处于领先地位,与英美法系相比也有明显的自身优点,许多国家受其影响而制定了商法典。在会计规范方面,法国商法不仅确立了会计行为规范,还设立罪名以追究造假者的刑事责任。一、法国商法建立的会计法律制度法国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的建立,始于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形成于十九世纪上半期,在二十世纪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典式会计”的现代会计法律制度体系。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强调了人权的神圣不可侵犯、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1804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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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构建企业自主创新的法律环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薄弱已成为制约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本文剖析我国保护企业自主创新的法律现状,认为创新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但由于传统文化和计划经济的影响,使创新法律体系存在不足;分析了造成我国企业自主创新动力不足的多方面原因,提出除了法律环境外,还包括研发能力差、粗放型生产经营方式、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等因素;总结了美国、日本、韩国、欧盟等其他国家或地区建设企业创新法律体系中可供借鉴的经验。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宜立足现有法律法规,完善《科技进步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等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的内在动力,完善竞争法、金融法、税法、政府采购法、环境法、劳动法以形成有利于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外部法律环境,迫使企业放弃传统生产经营方式,走向自主创新的道路。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