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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起诉前证据保全的可大致划分为传统型与现代型,传统型机能即是对证据的保存与固定,而现代型机能则体现为收集证据、促成集中审理与促进诉讼外纠纷解决。在程序机能扩张的基础上,诉前证据保全程序的独立性也逐渐加强,适用情形也在固有的证据可能灭失或难以使用这一情形的基础上有所扩张,而包含了当事人同意,于确定事、物之现状有法律上利益并有必要的情形。  相似文献   
2.
谭闽 《人民司法》2023,(32):72-76
<正>【裁判要旨】债权人与主债务人约定金融服务期并不能改变保证人与债权人就最高额保证合同原约定的担保期限,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限外债权确定期后发生的债务余额对保证人不具有约束力。案号一审:(2022)渝0113民初24521号二审:(2023)渝05民终5581号【案情】原告:重庆京东同盈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同盈公司)。  相似文献   
3.
一般确定判决的执行力仅限于其所载明的当事人,但在发生权利义务移转或其他情形时,执行力有向第三人进行扩张的必要,即确定判决执行力除当事人外亦及于当事人的继受人、占有确定判决指定交付之标的物者、为他人利益起诉或应诉的该他人以及其他依法律规定为执行名义效力所及者。在梳理清楚确定判决执行力主观范围的基础上,可对现实中存在的买卖判决书现象以及第三人受让诉讼标的物现象做出回应。  相似文献   
4.
我国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程序的建构必须注意其与诉讼程序的关系。一是,明确非讼事件与诉讼事件的界分,以确定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程序的受理范围;二是,正确理解程序中存在的法理交错适用情形;三是,处理好其与诉讼程序的衔接,第一是在程序启动上应尊重当事人的程序主体地位,第二是在案件不适宜适用非讼程序审理,法院裁定驳回申请时,若申请人不反对,案件则应自动转入诉讼程序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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