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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保险监管的理论根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险监管不同于政府对一般市场主体及其市场活动的监管 ,主要是由保险业、保险合同及保险市场的特殊性决定的。保险市场存在的诸多市场失灵问题 ,是保险监管的经济根源。而保险监管的法律根源主要在于保险监管是保险市场实现法的秩序价值和公平价值的必要手段和重要途径 ,也是实现法的自由和效率价值乃至其他价值的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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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宏彬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1)
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根本目标在于:缓解居民住房的困难,不断改善住房条件,正确引导消费,逐步实现住房商品化,发展房地产业。①而房屋租赁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切入点和重要环节,它对于促进我国房改进程以及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体系,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只就我国房屋租赁中的几个法律问题,略作阐述。一、再认识“出租人”房屋租赁是房地产交易的形式之一,可以视为有期限的房屋使用权、占有权和收益权的买卖关系。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2条将其定义为:“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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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利益原则之再界定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郭宏彬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3):10-16
纵观保险制度之历史沿革和各国保险法的发展 ,保险利益原则之创设的根本目的在于防止发生道德危险 ,从而更好地实现保险“分散危险 ,补偿损失”的职能。这一点于保险理论界已为共识。虽然现今各国保险立法多已将保险利益原则确立为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之一 ,但是对于保险利益原则的根本内涵及其适用的理解却存有差异 ,相应地对保险实务也必然存在着不同的影响。因此 ,深刻探究和反思保险利益原则的内涵及适用条件 ,对于保险理论、保险实务以及保险立法均有积极意义。本文拟以检讨我国现行《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为出发点 ,以切实实现保险的基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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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宏彬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6,(5)
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还是不要式合同的问题,理论界一直存有争议。在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下简称《保险法》)之前,多数学者认为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而《保险法》通过以后,则“保险合同为不要式合同”的呼声渐高。本文认为,保险合同为要式或不要式合同,要因具体情况认定。具体而言,即当保险合同为附合合同时,为不要式合同;当保险合同为议商合同时,则为要式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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