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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是党章对发展新党员的明确规定.入党宣誓仪式从无到有到成熟、规范,是中国共产党从创立、发展到日益壮大的一个缩影,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根据实际需要不断进行自我调整、自我教育、自我建设的过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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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对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但该规定在现实中时常被误读。前不久,在荆州市就发生两起因误读该规定而发生的集体纠纷,幸好在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的及时介入下,才定纷止争,避免了事态的扩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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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一位员工提供了住房,并约定,如果员工在企业工作满10年且支付了约定的费用后,其产权归员工所有,这应该说是一项积极的激励措施。然而,员工离职后,为了得到房屋产权,官司从一审打到二审、再审,然后又回到一审走“重审”程序。这还没完,该员工不得不就同一件事以新的案由向法院另行起诉,如果按程序一步步走下去,这官司不知何年是尽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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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公汽公司的女售票员因在售票过程中涉嫌违章,被公司辞退,该售票员不服单位的处理决定,四处上访,并经历了长达四年的诉讼,终于赢得了官司。可是,公司却拒不执行!她极端绝望,几欲轻生!其间,武汉市政府有关领导曾做了两次批示督办。今年,在湖北省总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的援助及各方的配合下,此案总算了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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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本刊以《请给个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的理由》为题,报道了受雇于神农架林区公路工程公司的农民工魏丕玉在下班途中遭遇机动车事故,导致四级伤残却一直未能认定工伤一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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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沙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15,(4):35-40
义务犯是一种有别于支配犯的独立正犯形态。义务犯之义务是一种专属于义务主体的积极义务,该义务未必是来自于刑法之外的先刑法义务。一方面,义务犯具有独特的理论价值:一是能够克服传统理论对身份犯处理的误区,并赋予身份性构成要件以特殊的地位;二是弥补传统支配犯理论在处理不作为犯上的不足,并为解决不作为犯中的理论难题提供完善的解决方案。另一方面,为了防止义务犯走向过度保护法益的消极面,也要对义务犯的适用空间进行合理限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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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了第535号国务院令,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该条例明确了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舍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