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黄艳葵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0,22(3):26-29
民愤影响定罪量刑是中国刑事司法的现实图景。民愤作为外在的监督力量能够促进司法的良性运作,我们应该正视民愤,杜绝打击、压制民愤,让民愤得到充分表达;但是,司法有其独有的运作规律,民愤与司法在案件的具体裁量上存在着种种冲突与矛盾,民愤不应干涉到个案的具体裁量。 相似文献
2.
司法考试出台后,理论界、实务界以及现实举行的司法考试,都过分偏重了它的职业性,而忽视了其学术性。文章指出,司法考试应并重职业性和学术性,并对司法考试协调职业性和学术性的实现途径提出了建设性的举措。 相似文献
3.
从刑法视角论诉讼欺诈行为的定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诉讼欺诈是指行为人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以提起民事诉讼为手段,在民事诉讼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欺骗法院,使法院做出错误判决从而实现其非法目的的行为。诉讼欺诈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将其规定为犯罪行为。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对诉讼欺诈行为的定性分歧较大。 相似文献
4.
我们不能基于一般预防的需要而将社会治安形势作为影响量刑的因素。在任何社会治安形势下,同一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客观危害都是一样的,社会治安形势并没有影响对行为客观危害的评价;社会治安形势能否影响量刑,关键在于其是否影响了对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的评价。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