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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总结单行刑法规定法人犯罪经验的基础上,修订后的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在总则第四节用两条的篇幅规定了单位犯罪的主体、刑罚的种类等;在分则用58条的篇幅规定了单位犯罪如何认定和处罚。对刑法规定的单位犯罪究竟有多少法条,法学界的学者统计不一。其原因是标准不同,如有的人把总则和分则中规定有单位犯罪,并实行双罚制视为单位犯罪的才计算在内;有的主张对分则中只规定对自然人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的条款计算在内;也有的把只处罚直接责任人员也计算在内;有的把法条没有明文规定为单位犯罪,但是以单位名义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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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闻证据规则源自英美法系,目的是排除不具有可采性的证据,以保障当事人权利及诉讼公正。传闻证据规则的基本精神在我国立法和司法解释中有一定的体现,但在司法实践中这些规定大多落空。传闻证据规则是适应英美法系的当事人主义诉讼和陪审团审判制度而生的.其纷繁复杂的体系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其他国家对该制度的借鉴。但该规则可以促使证据规范化和精细化.促使证据链条的形成更合理、更科学,保障诉讼公正、高效进行。在我国法制日渐完善的今天.如何合理借鉴国外的传闻证据规则.成为细化我国证据规则和摆脱我国现行刑事审判中诸多缺陷的关键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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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认识论的角度而言,真实的属性、真实的标准和真实的认可是三个不同层次的问题,它们分别从主客体间性、主体性以及主体间性的角度揭示了真实的不同面目。诉讼真实也包含这三个方面的内容,忽略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会导致混淆,学界的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之争正是由此而起的。真实的三个不同层面的问题说明,任何证明标准的设定都不能确保裁判者的主观认识必然符合客观事实真相,只有通过加强程序建设,才能使裁判者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得到其他人的认可,并因此而具有权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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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诉讼程序所秉承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要求公安司法机关在审前程序中尽可能通过减少羁押措施的适用、暂缓起诉、不起诉、适用缓刑或非监禁刑等方式对未成年人作出宽缓处理。但这种宽缓处理不能以牺牲社会安全为代价,这就要求辅之以科学的调查评估机制和严密的监督考察机制。审前服务制度正是以完善上述机制为宗旨,从建立审前服务机构、明确审前服务机构职能、构建审前服务机构的诉讼参与程序、完善审前服务人员责任体系等方面,提高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前释放的安全性和刑罚适用的准确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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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立梅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5,(3):155-171,176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发生在英国的数起冤假错案促使立法机关出台了一系列举措,其中最重要的莫过于确立供述排除规则。英国的供述排除规则采取了强制排除与裁量排除相结合的立法模式,法律上的规定加之法院在实践中形成的一系列判例,形成了一套既具有原则性同时又颇具灵活性的证据规则体系,既有效保障了刑事被告人的正当权利,又充分尊重了法官在供述排除与采纳方面的自由裁量权。我国《刑事诉讼法》虽然已经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但在供述排除范围等方面仍存在很多问题。英国的供述排除规则为我国相关问题的解决和完善提供了一种可供借鉴的思路,对于我国防范冤假错案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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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在刑事司法过程中承担的重要职能决定了其对法治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加强公安法治,必须在国内法中贯彻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严格遵守其最低限度标准,以保证公安机关依法行使权力,防止其滥用职权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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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将监督关口前移,对公安派出所侦查活动进行监督,构建新型诉侦关系,是贯彻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在对公安派出所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过程中,检察机关应当明确自身职能,理顺侦、检双方在刑事诉讼审前程序中的关系,将侦查办案的流程、非法证据的排除、强制措施的适用作为监督的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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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研究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史立梅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2,10(2):60-68
在现代诉讼中 ,证人出庭作证是实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双重要求。在我国 ,证人出庭作证的情况关系到一直以来进行的庭审方式改革的成败。解决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证人出庭率低的途径是在借鉴他国经验的基础上 ,结合我国的国情 ,完善我国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完备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至少包括三个部分即明确的证人出庭作证范围、有效的证人出庭作证保障措施以及合理的证人出庭作证程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