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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指出我国的中外税收协定争议解决机制存在许多缺陷,如相互协商程序没有明确的时间表、相互协商程序缺乏透明度以及相互协商程序不具有强制性等。必须对其加以完善,引入仲裁程序是目前大多数国家采用的一种可行的方法,我国也应借鉴这种方法,将仲裁程序引入我国的税收协定中,以期更好地解决中外税收协定争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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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美红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1,13(6):65-73
法官自由裁量权对于案件的公正审理、实现实质正义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冲突法在保持传统冲突法形式正义价值取向的同时,又对其独尊形式正义的偏颇进行了合理的修正,这种情形在立法上表现为既赋予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自由,同时又对其进行合理的限制。本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下简称《法律适用法》)的生效为时间界限,从自由和限制两个方面分别对该法以及该法生效之前我国冲突法中关于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规定进行介绍、分析和评析,指出《法律适用法》赋予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自由更为广泛,对其限制更为合理,体现了我国冲突法在追求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之平衡的道路上又取得一定的进步。文章最后还针对《法律适用法》的缺陷提出了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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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签署的税收协定规定以相互协商程序解决税收协定争议,但该程序存在许多缺陷如缺乏强制性、缺乏时限规定、效率低下等。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家在彼此之间的税收协定中订入仲裁条款,以完善其税收协定争议解决机制。我国也有必要借鉴许多西方国家的做法,在税收协定中订立仲裁条款,以弥补相互协商程序的不足,完善中外税收协定争议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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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CFC法律制度是在税收大量流失,财政赤字日益严重的情况下产生的,其目的是取消消极所得和基地公司所得,剥夺参与避税港活动的外国子公司延期纳税的权力。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45条对CFC进行了相关规定,但在纳税主体、客体以及适用的空间范围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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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法的灵魂。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公、私财产的保护并没有体现平等原则,物权法的颁布则充分体现了"公私合法财产一体保护"的原则,从而使公民合法取得的财产应受到与对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平等的保护有了法律依据,并将有效防止某些滥用公权力侵犯人民合法私有财产权等严重事件的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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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美红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28(5):76-85,155
传统国际商事仲裁理论认为,国际商事仲裁裁决一旦被仲裁地国法院撤销便丧失效力,无法获得相关执行国的承认与执行。然而,晚近以来,美国在已撤销的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上的做法发生了变化,开始根据个案灵活决定是否予以承认与执行,在充分尊重当事人仲裁协议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保护本国当事人的利益。我国相关法律关于已撤销国际商事仲裁裁决问题的规定过于僵硬,不利于法院灵活作出符合我国当事人利益和尊重当事人仲裁协议的决定,因此,应在结合国情的基础上,合理借鉴美国的做法,完善相关立法和实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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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法的灵魂。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公、私财产的保护并没有体现平等原则,物权法的颁布则充分体现了"公私合法财产一体保护"的原则,从而使公民合法取得的财产应受到与对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平等的保护有了法律依据,并将有效防止某些滥用公权力侵犯人民合法私有财产权等严重事件的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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