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1篇
  免费   1篇
外交国际关系   1篇
法律   11篇
  2024年   1篇
  2022年   1篇
  2021年   1篇
  2019年   1篇
  2017年   1篇
  2015年   1篇
  2014年   1篇
  2011年   1篇
  2010年   3篇
  2008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韦伯理论中的官僚制作为法理型统治的代表形式,不但要求个人服从其规定,更要求个人将其规定的内容接受为合理的。当个人无法接受规范的合理性或者规范的目的的时候,服从的要求便侵犯了个人的自由。韦伯认为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会被官僚制制度化,到那时,便没有个人自由存在的空间。这是因为韦伯把个人对规范背后的价值的接受作为自由的前提。最后,本文将指出韦伯对解决这一难题无能为力的原因在于他把自由主义文化的衰落作为现实予以接受,而拒绝采取非自由主义的手段去予以维护,以至于他无法想象祛魅的世界中个人如何能服从规范却自由。  相似文献   
2.
3.
气候变化是当前全球治理的重要挑战,在国内立法普遍滞后的情况下,各国司法机关在气候变化诉讼中成了制度变迁的主要推动力量,我国法院亦不例外。在审理气候变化诉讼案件时,不同于欧美各国采用的对抗型法条主义模式,我国法院的行为模式更多表现出合作型实用主义的特点。我国法官以气候政策补充法律规范不甚明晰之处,肩负实施气候治理政策的任务,一方面与其他公权力部门相互配合,另一方面则在大量民事案件中协调其他行动者的决策。我国的模式有利于协调不同公权力部门之间的行动,对私人主体决策的干预力度也更大。但是,这种模式在实践中也出现了法律解释不够精细准确、判决所能实现的具体效果缺乏科学论证的弊端。基于法治和气候治理两方面的要求,我国法院应该探索有效结合法律原则、法律规则、政策考虑的法律解释方法,也应该在科学论证形成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在部门法法典化的过程中,体系型法典和汇编型法典是两种常见的模式.从社会理论的视角看,两种法典在司法论证中的作用可以揭示不同法治类型下规范制定权的不同分配方式.在自治型法治中,法官诉诸立法文本为司法中的政治决定寻找权威的合法性基础.法学对法律体系在横纵两方面的构造:一方面为体系型法典创造了基础;另一方面通过不断把新的、为了解决具体问题而创造的法律规则整合进入既有体系,从而确保法学家对规范制定权的主导.回应型法治的理想则允许法官依据法律规范,在充分考虑政治和道德原则、科学论证、实践需要的基础上创造新的规则.回应型法治的司法也是多中心治理体系的一部分,让规范制定的过程向不同的社会群体开放,以牺牲稳定性的代价追求制度变革中的实质公平.法学的作用则是为行动者提供策略建议,不再是规范制定权的主要掌握者.两种法治和法典模式的实践效果取决于治理领域和法文化的特点.  相似文献   
5.
朱明哲 《清华法学》2015,(2):155-174
本文将从王伯琦对吴经熊所谓"西方现代法律思潮和我国传统恰相符合"的批评出发,探讨他对自然法、法律社会主义、实在法的权威这三个重要方面的阐释。然后,本文把他的阐释与1931~1936年他留学法国时法国语境中对这三个问题进行的探讨相对照。王氏坚持自然法复兴运动中的自由主义立场,他逐渐把法律社会主义展现为对自由主义的调和而非反动。在对待实在法的态度上,王伯琦和同时代的法国法学家一样,希望保留实在法的权威,对法国学说三方面的表述令他得以论证外生性的法律应当取代本土传统。最后,本文指出,王氏会做出上述解读的一个可能解释便是他的进步主义立场。  相似文献   
6.
朱明哲 《研究生法学》2008,23(3):124-131
美国宪法被后世奉为用政治制度的设计来保护人权的典范,并得到广泛效仿。但美国学者亨廷顿却认为,这部体现了普世价值观的宪法,实际上是建立在宗教信仰的一元性基础上的,制宪过程中正反双方论证的过程可以看出这一点。一旦这种一元性被打破,其作用堪虞。从这一点,可以看出美国宪法一个内部紧张关系:它宣称自己保护的价值普世的,政治设计又是世俗的并因而无关个人信仰的;  相似文献   
7.
本文首先讨论了哈耶克对rbolnos和thesis的划分,他强调前者对于市场和全球范围内自发秩序的建立都是至关重要的。然后,本文区分了伴随全球化过程进入视野的两种法律特性。一种是产生于理念的普世性,另一种是基于功能的世界性。后者突出表现为专家形成的职业共同体把整体世界割裂为碎片。Nomos对共同体的支持强化了这种割裂。司法作为一种公共性的正式政治形式应当重新向被共同体排斥的个人开放,以实现普世性的正义。最后,本文用这一考察的结论反对哈耶克对nomos和thesis的划分。  相似文献   
8.
<正>舒国滢教授过去从法学方法论的角度论述司法定向的法理学,虽然让人信服法律规范在法律理论视角下的优先性,却无法证明法律规范规制行为的领域可以取代其他规范规制行为的领域作为衡量行为理由强弱的惟一阻却性领域。舒国滢教授在其新作《法哲学沉思录》中弥补了这一缺憾。  相似文献   
9.
清末变法让泱泱中华成为法律移植与继受的试验场。法律之实施,离不开种种学说的指导,故法律移植常伴随法律学说的移植。在此进程中,留洋修习法律的学生功不可没。我国法学家在20世纪上半叶所传播的法国学说,并非对彼国学理原封照搬的产物,而有其主动拣选、理解、重述的贡献。具体而言,我国学者所欲传播的乃是其中注重普世价值和社会本位的部分。然此时法国法学所呈现出的,其实是一幅共和派唯法律独尊的思想占据绝对优势的图景,而那些在中国流行的法律思想家却都是法国政治和学院中的边缘人物。此外,我国法学家在阐释法国学说时强调法国思想与社会主义、中国传统文化的相容性,并对其进行抽象化。但两国语境的不同,造成了同样话语的不同命运。对两国在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的政治和社会环境的分析,可为法国理论在两国的不同命运提供解释。  相似文献   
10.
韦伯理论中的官僚制作为法理型统治的代表形式,不但要求个人服从其规定,更要求个人将其规定的内容接受为“合理的”。当个人无法接受规范的“合理性”或者规范的目的的时候,服从的要求便侵犯了个人的自由。韦伯认为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会被官僚制制度化,到那时,便没有个人自由存在的空间。这是因为韦伯把个人对规范背后的价值的接受作为自由的前提。最后,本文将指出韦伯对解决这一难题无能为力的原因在于他把自由主义文化的衰落作为现实予以接受,而拒绝采取非自由主义的手段去予以维护,以至于他无法想象祛魅的世界中个人如何能服从规范却自由。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