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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路磊 《中国司法》2000,(8):18-18
走近张秋立,一种完辱不惊、和车笃宁的气质就会感染你。他1978年参军,1987年转业到河北省冀中监狱建材监区。他在监狱最艰苦的监区中一呆就是10余年。桃李不言,下自成馍。张秋立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建材监区规定,每名罪犯每天要拉8方石碴,有的罪犯慑于劳动强度,装病泡号,甚至被关禁闭也不愿参加劳动。张秋立刚到建材监区不久,反改造分子崔某看他是新来的队长,就想给他来个下马威,在他面前把铁锹一扔,叫嚣道:“这活是人干的吗?队长你干干看看,你今天能拉4方,我以后天天拉8方”。面对这一挑衅,军人出身的…  相似文献   
2.
路磊 《政法论丛》2013,(1):124-129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交通运输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汽车拥有量和低驾龄驾驶人数迅速增加,每年的交通事故数量不断攀升。部分肇事者违背道德、泯灭人性,选择"二次伤害"受害人的现象屡次发生,在他们的潜意识中存在"撞残不如撞死"的错误想法。这种可怕的想法形成的原因与当前我国的交通肇事赔偿制度的不合理有关。因此,必须完善立法,除了通过侵权赔偿的途径外,还必须借助于责任保险和社会救助的途径转移和分散损害赔偿,鼓励肇事者在第一时间积极救治受害人,避免逃逸和"二次伤害"。  相似文献   
3.
路磊 《法制与社会》2013,(17):290-292,294
关于财产罪的保护法益,历来存在着法律财产说、经济财产说以及本权说、占有说的争议。我国刑法理论中,财产罪保护法益以所有权说占主导地位,但近年来,该学说也受到了广泛的质疑。本文认为财产罪保护法益的确定既要体现法律规范的整合性,同时要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拟制的本权说,将财产罪的保护法益界定为本权与基于事实占有而产生的拟制的本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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