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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真正不作为犯在实践当中作为处罚已无疑义,但是处罚的依据是什么?既然其实现了规定作为的作为犯之构成要件,两者在存在论上的区别,何以在同一个犯罪构成内进行处罚,这些问题尽管能够通过刑法解释的方法来达到解决,可是毕竟与罪刑法定原则的明确性原则有所相悖,这些问题都是不作为犯罪研究中值得进一步研究的论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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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裁判要旨】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后,应当对破产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并及时将企业进入破产程序的相关事宜通知已知债务人。在管理人未通知破产企业已知债务人的情况下,破产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对外结算构成表见代表,债务人基于交易习惯向原法定代表人支付款项构成善意的,该清偿行为对破产企业发生法律效力,破产企业对该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归于消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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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领域中,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的学派之争方兴未艾,争论激烈。其争论的本质涉及犯罪论、违法性判断依据、倡导的功利主义类型、法治观等方面,具体而言,就是形式犯罪论与实质犯罪论、行为无价值与结果无价值、规则功利主义与行为功利主义、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的博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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