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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延伸与支撑,是党在高校二级学院领导体制和工作方式上的创新,是被实践证明了的符合我国国情和高校校情的有效运行机制。实行高校院(系)"党政共同负责制",关键在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建立党政分工负责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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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希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5,(3)
本研究尝试构建“党政教共同治理”的权力结构,认为高校二级学院必须尽快完成从“党政共同负责”管理体制向“党政教共同治理”新型权力结构的历史转变,并提出了“科学定位”、“厘清职责”、“共同负责”和“友好制衡”等保证“党政教共同治理”权力结构和谐运行的基本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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