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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认定伪证罪中的“虚假”、“不实陈述”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证人知道犯罪嫌疑人的下落,但在司法机关取证时却谎称“不记得了”,“不知道”,这种行为会构成伪证罪吗?  相似文献   
2.
笔录是针对特定行为和事件的一种语言的书面文字载体。通常,任何执法执纪活动都离不开笔录,检察工作也是如此。检察笔录既是检察活动的客观、忠实记载.也是检察工作不可或缺的要素。笔录的制作既可以记录人员手写.也可以电脑录入。例如,自2000年下半年,江苏省吴江市检察院推行电子化办案以来,  相似文献   
3.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大量没有直接证据仅有间接证据的案例,在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相峙,定与否两难的情况下,如何合理运用问接证据,揭露案件事实真相也就摆在了司法工作人员面前。本文将结合实践谈一下如何正确运用间接证据。  相似文献   
4.
对于刑事和解,最病人民检察院2006年12月28日发布的《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对于轻微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认罪悔过、赔礼道歉、积极赔偿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或者双方达成和解并切实履行,社会危害性不大的,可以依法不予逮捕或者不起诉。刑事和解,是指通过调停人使受害人和加害人共同协商,达成经济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有利于加害人的刑事责任处置的诉讼活动。那么,刑事和解在检察阶段如何适用呢,笔者的理解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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