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5篇
  免费   1篇
法律   12篇
中国共产党   1篇
政治理论   1篇
综合类   2篇
  2023年   1篇
  2014年   4篇
  2010年   1篇
  2009年   1篇
  2008年   1篇
  2005年   4篇
  2004年   1篇
  1996年   3篇
排序方式: 共有1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侯雪梅 《法律适用》2014,(6):113-116
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获得有限责任的保护,但合伙债权人的风险也由此增加。如何平衡二者的利益是我国《合伙企业法》必须解决的问题。合理界定合伙人有限责任的适用范围,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资本维持制度以及替代性赔偿资源制度,对于债权人利益保护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2.
我国高校法学本科教育存在着轻视基础教学、教学方法单一、知识面较窄的缺陷。为适应本科教育改革的目标,法学本科教学应积极引入苏格拉底式教学方法。要发挥苏格拉底式教学方法的优势,需要相关制度的配套改革。其中考试方法的改革对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的顺利推进起着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3.
侯雪梅 《法治研究》2014,94(10):12-22
侵权连带责任本质上是一种损害赔偿责任,只有建立在正当性基础之上,其适用范围才是合理的,其应有的制度功能才能最大程度地实现。我国侵权法虽构建起了连带责任的体系框架,但对于如何界定连带责任的合理边界,立法者的态度并不明确,传统上过于倚重连带责任以救济受害人的思维模式导致连带责任的适用范围在司法实践中被不适当地扩大。我国侵权责任法应将行为自由作为首要价值,坚持其独特的责任调整功能,为受害人获取多元救济提供渠道。伴随着损害综合救济体系的不断完善,社会对连带责任损害赔偿功能的需求将不断降低,连带责任的适用在我国将呈现出逐步缩小的态势。  相似文献   
4.
侯雪梅 《工会论坛》2005,11(5):141-142
随着城市建设以及城镇化的加速,房屋拆迁中因私人财产权保护而引发的矛盾愈发集中与突出。本文针对该问题,提出应从合理界定公共利益、合理定位政府角色及明确正当的拆迁程序、确定公平的拆迁补偿标准三个方面进一步强化房屋拆迁中的私人财产权保护。  相似文献   
5.
试析商标抢注行为及其对策刘加昶,侯雪梅在商标注册问题上,由于我国《商标法》采取“自愿注册为主,强制注册为辅”的原则,这就必然导致大量未注册商标存在的情况。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平均17个企业才有一个有效注册商标。其中在大量的未注册商标中,有许多商标已...  相似文献   
6.
共同过失这个命题是共同侵权制度据以扩张解释的一个理论假设。然而目前所有关于共同过失的观点及其论证都是不成立的。共同过失就其实质而言,属于无意思联络的数人过失侵权,按照目前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数人应对受害人承担按份责任。然而共同过失这个理论假设不适当地扩张了共同侵权行为的范围,并导致了连带责任制度被滥用。  相似文献   
7.
房屋拆迁中私人财产权利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侯雪梅 《法学论坛》2004,19(5):47-52
随着城市建设以及城镇化的加速 ,拆迁纠纷已经逐渐成为社会性问题。从我国房屋拆迁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来看 ,矛盾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是拆迁人滥用公共利益侵吞私人利益的现象普遍 ;二是房屋拆迁中的政府角色定位模糊 ,因滥用行政权力干预拆迁活动而引发的社会冲突严重 ;三是拆迁补偿严重不足 ,民怨很大。针对以上三个方面的问题 ,本文从合理保护房屋拆迁中财产权利的必要前提、保护财产权利的关键及根本途径三个方面进行论证 ,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以期对我国房屋拆迁法律法规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8.
我国《著作权法》对临摹作品的法律属性界定不明,实务界与理论界观点不一。合理的解决方案是,对临摹作品进行个案认定,承认具有独创性的临摹作品为演绎作品,可享有著作权。侵权的临摹作品仍然享有著作权,但侵权人需对原著作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判断临摹作品的商业利用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取决于利用行为本身是否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至于过错的有无,只应影响到利用人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  相似文献   
9.
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获得有限责任的保护,但合伙债权人的风险也由此增加。如何平衡二者的利益是我国《合伙企业法》必须解决的问题。文章分析了现行立法在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上存在的不足,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0.
英美法中的表见合伙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一、表见合伙的概念 所谓表见合伙,是指某人虽然不是某现存合伙的真正合伙人,但他以言辞、文字或行为表明他是该合伙的合伙人,或同意他人以言辞、文字或行为表明该某人为某现存合伙的合伙人,从而使第三人相信这种表述并对该合伙施以信用,则在该某人与现存合伙之间产生表见合伙,又称“不可撤销的合伙”,该某人为表见合伙人,他应当对由此产生的合伙债务承担合伙人的责任。 表见合伙制度是英美法系确立的一个比较重要的制度。美国《1890年合伙法》及美国《统一合伙法》都对表见合伙作出了规定。由于历史渊源的原因,英、美合伙法在内容和体例上基本相同,对表见合伙的规定也是如此。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