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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3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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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行政法学的建构与政府规制研究的兴起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早期行政法学普遍经历了从行政科学到法律科学的转向,而现代行政法学则从以司法审查为中心转向以行政过程为中心。发韧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政府规制理论为现代行政法学提供了一个强有力的分析工具,有助于革新传统行政法的概念架构和学理体系,建立起对真实世界行政过程有解释力的现代行政法学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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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立法中的最好行政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在现代社会,行政除扮演“传送带”角色外,还承担起积极的形成功能。因此,现代行政法在守望司法审查面向的传统控权理念的同时,还应当加强对行政实体问题的关注。对涉及大量管制事项的行政立法而言,这就需要在“最好行政”的指针下,选择恰当的管制方式,并经由整体制度的设计,实现管制目标,促进公共福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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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剖析当今中国行政复议制度的实践优劣时,必须借助相应的分析框架,其中以下几组近似对立的概念是衡量的重要标准: (一)纠纷解决与行政合法。行政复议制度建立的目的究竟是什么?是解决纠纷还是保障和监督依法行政;是双重目的并重还是兼顾中有所侧重?在笔者看来,作为一种救济管道,行政复议的第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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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约谈逐渐被应用于行政活动的各个领域,但实践表明,约谈方式的功能定位尚不清晰。置于规制谱系来看,行政约谈应当以遵从理论为基础,以促成守法为目标,并以惩罚性方式作为后盾。在制度设计层面,需综合考量企业的违法行为与违法程度以及守法意愿与守法能力,确定合理的约谈适用范围;兼顾权力控制和权利保障的消极面向,以及面向未来起到形成性与调整性作用的积极面向,建构约谈程序;强化企业守法的内在动力,形塑企业的自我反思能力,探索约谈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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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各种裁量基准在中国各地的大量出笼,其在司法审查中的地位也成为理论和实务不可回避的一个话题。通过考察司法审查与裁量基准的应然关系以及司法实践对裁量基准的真正态度,我们可以发现,裁量基准既是实质意义上的司法审查规范,同时又是司法审查的对象。作为司法审查的法源,裁量基准具有双重性格,其主要功能在于弥补司法审查能力的局部不足;作为司法审查的对象,法院对其享有不完整的审查权,在形式和实质两大方面进行不同程度的判断。裁量基准在司法审查中的双重地位,导源于司法对行政裁量的尊重与信任法院、戒惧行政这两种法律传统之间的紧张关系,更进一步地,裁量基准也在这种紧张关系中扮演着输出法院政策意图的载体角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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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颁布以来,理论界一直在讨论行政滥用职权的内涵和表现形式。但是,至今立法并未对此作出明确界定,而同时理论上的争论却进入了割据状志。笔者解释和分析了产生这种现象的缘由,进而对滥用职权作出新的定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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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0年来,中国行政法研究呈现一种"泛总论化"的倾向,具体表现在严格区分"法与事实",注重总论的建构,忽视行政法各论问题的研究.随着行政权扩张和行政任务多元化,行政法各论的功能开始受到关注.作为行政事实描述和政策论辩的主要载体,行政法各论必须具备独立的体系架构和内容取向.以"职能分类法"为基础的体系构成有利于确切地描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