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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审前程序的功能定位长期以来侧重于其作为审理程序的准备功能,而忽视其作为独立程序所具有的解纷功能。审前程序的适用,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结合《民事诉讼法》第133条的相关内容,重视其程序功能的多样性,明确其独立程序地位。通过构建当事人充分参与的审前程序主体结构,约束性答辩制度、诉讼失权制度等相应的程序保障措施,在实现审前程序准备功能的同时,衔接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拓展其独立解纷的功能,以达到审前案件分流之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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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简易程序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舒瑶芝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5):57-61
在刑事简易程序的研究中,刑事简易程序的基础理论研究应该是研究之基础.文章在探讨刑事简易程序的概念、价值、模式等基础理论的前提下,对我国现行刑事简易程序的立法及司法实践进行评价,规范、完善这一程序将是我国今后刑事诉讼改革的方向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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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性和权威性,防止或减少错误裁决目的下,仲裁司法监督需要妥善处理司法监督与保持仲裁独立性的关系。而这种关系和谐统一需通过限制司法监督的范围来达到。我国目前完善仲裁司法监督的方向,是逐步取消实体审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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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竞合是民法适用中经常遇到的问题 ,特别是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我国《合同法》第 12 2条对该问题作了规定 ,对该条规定的理解不应采用请求权竞合说 ,而应采用请求权规范竞合说更为合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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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瑶芝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12(1):51-54
刑事简易程序的设立,适应了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但作为新设立的特别审判程序,刑事简易程序尚需不断完善。从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及司法实践看,简易程序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简易化和正当化的关系尚未得到妥善的处理。具体表现在简易程序的内容规定及司法操作不够具体和完善,简易程序的结构设计不够理想等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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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刑命令程序是大陆法系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高效的刑事诉讼简易程序。本文主要考察了处刑命令程序的内在价值,即处刑命令程序的正当性及对被告人人权的保护,思考该程序对我国刑事诉讼的现实借鉴意义以及对于构建我国刑事简易程序制度的价值所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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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问题的提出任何案件的裁判,证据是基础。最大限度地获取诉讼所需的证据,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案件的实体公正。故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在追求实现程序公正的同时,理应确保诉讼当事人平等地以合理的时间,以合理的代价,最大限度地获取诉讼所需的证据,实现公正与效益相结合。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对就举证制度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并取得了一些经验。但是笔者认为就举证制度的完整性而言还存在某些认识上的误区,即片面强调当事人的举证责任,而对如何保障当事人履行举证责任,却尚未给予足够的重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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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全球信息经济、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电子商务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贸易方式,以其巨大的发展潜力,引起世界各国的高度关注。据估计,到 2001年,全球 10%的商务将实现电子化,交易额将在6000亿美元左右;而最新的预测表明,到2003年世界电子商务将达1.5万亿美元。电子商务以其所具有的传统商贸无可比拟的竞争优越性,向人们展现出广阔的发展前景。可以预见,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将给世界各国的经济带来巨大的变革。九十年代以来,我国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目前电子商务的网站已有700余家,电子商务在我国外贸、金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