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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民事司法改革历时十年,彰显了民事司法理念的深度变迁,对民事司法制度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新规则自2009年4月2日正式施行以来进展大致顺利,在克服诉讼拖延、促进和解、发展调解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改革终究不是一蹴而就的纸面化改造。在新制度与旧观念相互碰撞又各自发挥作用的时期,如欲推翻法律职业者乃至普通民众的思维定势,变革深埋于制度底层的文化样态,其中的困难同样是显而易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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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有关证据制度的改革再次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此次民事诉讼法的全面修订,既是客观反思现行法粗线条式的简约规定的良好时机,也是系统总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民事证据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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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诉讼在世界各国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欧盟以此为借鉴,于2007年7月11日创设了具有特色的、统一适用于各欧盟成员国(丹麦除外)的欧洲小额诉讼制度。该制度根据欧盟发展的客观需求以及实践现状进行设计,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考察欧洲小额诉讼程序的立法背景,分析其基本原理,阐述其运作效果,可以为我国小额诉讼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与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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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树洁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1):78-86
此次民事诉讼法修改对公益诉讼制度的规定,是对传统的当事人适格理论和制度的重大突破。新民事诉讼法确认非实体利害关系人具有作为公共利益提起民事诉讼的主体资格,但并未明确规定哪些机关和组织可以作为公益诉讼的主体,这有可能增大公益诉讼实际运作的难度。因此,明确公益诉讼启动主体就成为构建并运行该制度亟待解决的问题。诉讼信托的确立是公益诉讼当事人适格之扩张的适当出路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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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主导创建"无讼社区"的实践是中国司法的新动态。"无讼社区"的实践具有合理性。司法推动"无讼社区"建设的正当性在于符合司法原理和纠纷解决原理,基层法院作为"无讼社区"建设主体的正当性在于社区法治资源短缺的需要、社区法治社会化的需要、实现政治动员的需要。"无讼社区"未来发展应分三步走,终极目标是实现社区自治,法院变主动为被动,成为"无讼社区"建设的保障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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