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27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250 毫秒
1.
倪学伟 《中国律师和法学家》2007,3(1):47-56
无船承运人从货运代理分化而来,在相关纠纷的案件申,正确识别二者的身份是公正裁判的前提。法官的审判作业应该是:首先根据合同内容认定合同的性质,然後依据合同性质鉴别当事人身份,万不可仅凭一方当事人之官方身份直接确定其在合同中的身份及界定合同的性质。《国际海运条例》关于无船承运人应办理提单登记及交纳保证金的内容,实质是一种市场准入条件,属于强制性规范申的取缔性规定,不影响相关民商事合同的法律效力。在现行法律框架内,无船承运人可以享受单位责任限制,却不属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主体之列,这是封其发展壮大的法律制约,解决之道惟在修订法律或封法律子适当解释。无船承运人提起追偿诉讼,系合法转嫁赔偿责任之有效手段,在适用《海商法》关于追偿时效的规定时,应注意公正与效率之间的价值取舍,将公正置于司法活动的至尊位置,以体现海事法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追求。 相似文献
2.
本文通过对一起涉外船舶代理侵权纠纷案的评析 ,探讨了承运人的识别、连环租船合同下租金与运费的关系 ,租约下的提单签发权等法无明定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通过对一起货物运输保险代位求偿纠纷案的介绍与分析,认为对于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法院应当仅就造成保险事故的第三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进行审理,不应实质性审查保险合同关系。识别无船承运人应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据,而不能以合同名称为准。海上运输中货物毁损的风险何时转移,除了考察当事人对价格条件的约定外,还应注意双方是否以行为方式修改了该价格条件。 相似文献
4.
5.
6.
保险合同中保险人的责任限制、免责权利等条款的告知,以保险单背面的书面告知为限;保险人保险赔付前,没有权利和义务参加船舶碰撞纠纷案的诉讼;碰撞损失数额的确定,依具体案情而定。 相似文献
7.
倪学伟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0,(5):36-42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问题是国际法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其实质是国内法在国际交往关系中占居何种地位以及国家如何在国内执行国际法。本文在回顾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有关理论的基础上,论述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本质区别和相互联系,较客观地揭示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辩证关系。 相似文献
8.
海运危货法律关系论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论述了海运危货法律关系中运输主体的资格及其在危货运输中的权利义务问题,阐释了危货运输行为及危货本身的法律属性,揭示了海运危货法律关系相对于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关系的特殊性。 相似文献
9.
船舶活扣押有严格活扣押和宽松活扣押两种形式,是中国独创的司法扣押船舶模式,体现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市场法则和“放水养鱼”的中国传统思维方式,可以实现船舶使用价值的最大化,有效避免错误扣船可能的赔偿责任。然而,活扣押期间船舶可能附上优先债权,也可能船舶被非法转让、抵押,从而影响海事请求人权利的实现,即保全效果有时可能不如死扣押。在宽松活扣押的船舶之上能否进行死扣押,反之,在死扣押的船舶之上能否宽松活扣押,这是困扰海事司法多年的难题,也滋生了海事法院之间的诸多矛盾,采用船舶轮候扣押制度,即可有效化解有关的难题与矛盾。在扣船实务中,海事法院并未认真执行严格活扣押期限“一般”为一个航次的规定,使该活扣押成了事实上的无限期扣押,为此笔者建议:将两种活扣押的期限均修改为三个月,期限届满未行续扣的,宽松活扣押效力自动终止,严格活扣押则当然回复到死扣押状态。目前,活扣押的对象仅限航行于国内航线的中国籍船舶,但基于商船登记制度已臻完善,其对象可扩展到航行港、澳航线及国际航线的中国籍船舶,以提高保全效率、节省保全费用。 相似文献
10.
倪学伟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05,17(4):59-63
软件是作品的一种形式,但又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作品。除具有作品的一般特征之外,软件还具有高度的技术性、工具性等特征。那么,保护作品的著作权法用来保护软件就产生性质矛盾而受到质疑,与此同时专利法、商标法等保护软件的可能性被提上了日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