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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立法模式层面,与三十余年的探索型改革相向而行主要是回应式立法,即立法对改革成果的事后确认。随着改革的深化,改革范式日渐由纯粹探索型转向探索型和目标型的结合。其中,目标型改革在立法上的需求是建构式立法模式,其注重立法对改革进程的事先引领。由此,要求上层建筑范畴的立法模式进行相应的变迁以适应改革范式调整的需要,即由回应式立法走向回应式和建构式并重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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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基本法律及其修改权的现有研究,乃是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基本法律修改权为关注重点,但全国人大的基本法律修改权同样不应忽视。作为国家立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修改权在“五四宪法”中由全国人大独享。鉴于全国人大存在的一些客观情况,“八二宪法”决定由全国人大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共享基本法律修改权。《宪法》和《立法法》有关国家立法权的规定,构成全国人大基本法律修改权的概括依据;某些特定法律中的“修改权条款”,则为全国人大行使基本法律修改权提供了具体依据。在既往的实践中,全国人大修改的基本法律主要是“宪法相关法”。虽然全国人大基本法律修改权的行使频次不高,且呈现出下降趋势,但由全国人大进行的修改通常是较大幅度的修改。为确保全国人大更好地依宪行使基本法律修改权,既需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基本法律修改问题上保持谦抑,亦应划定全国人大专属的基本法律修改事项,还要提高全国人大修改基本法律的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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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纪检监察合署办公的体制下,纪检机关和监察机关合为纪检监察机关,纪律检查权和国家监察权合为纪检监察权。诸如留置为何能取代"两规"措施、监察委员会为何不向人大报告工作、监察委员会为何是政治机关等制度设计,皆可从合署办公的体制中寻得合理的解释方案。合署办公体制对权力属性的形塑作用,使纪检监察权承载了纪律检查权和国家监察权的二元属性,且纪律检查权属性对国家监察权属性有明显的吸纳倾向。因此,虽然通过修改《宪法》和制定《监察法》将监察委员会纳入国家机构体系,继而实现了纪检监察权的国家法律治理,但由于纪律检查权属于执政党权力之范畴,是故还有必要将党内法规引入权力治理机制,实现纪检监察权的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共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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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科技发展与民主政治有机融合的产物,网络反腐不仅是公民行使监督权、参与权、知情权和言论自由权等的方式,也是以权利制约权力的重要手段。然而,要遏制公民权利行使过程中产生的负向效应,就必须对公民权利予以规范,而要弘扬公民权利行使过程中产生的正向效应,则要求国家对公民权利进行保障。因此,在规范网络公民参与行为的同时,还需使公权力机关承担相应的义务以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进而将网络反腐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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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现行《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基本法律修改权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有诸多基本法律的修改实践。以刑法修正案为样本的实证研究表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基本法律修改权之行使存在诸多“失范”的问题:现有的九部刑法修正案已经难以用“部分补充和修改”来定义,以及刑法修正案当中的诸多内容致使刑法基本原则的实现程度降低。基本法律修改权行使的此般“失范”问题,乃是立法在促成民主与效率价值时出现偏颇所致。故而,欲使此项权力行使由“失范”回归“规范”,亦须在立法民主与立法效率之间寻得平衡,即将基本法律作一类型化,对于偏重立法民主的部门法律,其制定与修改皆只能由全国人大为之;对于偏重立法效率的部门法律,则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修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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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立法的理论研究,是我国2017年以来持续聚焦的一个学术热点,一系列学术论著相继发表或出版。大批法学研究者围绕监察体制改革的宪法设计,监察权的配置、属性及行使,监察对象的范围界定及权利保障,监察体制改革中的刑事诉讼问题,监察体制改革对司法体制的影响,以及监察制度的比较与借鉴等议题展开探讨,为此项系统工程的有效推进提供了相对全面的理论支撑和知识储备。随着各级监察委员会的运转和《监察法》的施行,监察法学研究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和拓展领域,例如,合署办公与党规国法衔接、《监察法》的配套立法、《监察法》与相关法律的衔接,以及国家监察体制与治理现代化的关系等问题。同时还应注重实现研究方法的多元化,特别是基于《监察法》条款的法教义学分析,及以监察案例和事例为素材的社科法学研究。  相似文献   
9.
监察法规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新成员”,不仅细化了法律的原则性规定,而且丰富了法律体系的构成,更彰显了法律体系的中国特色。但监察法规也对法律体系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冲击效应,表现为立法权限的划分更趋复杂,效力位阶的安排更具难度,现有立法的清理更需全面,以及党规国法的衔接更加紧迫。为了使法律体系维持稳定的结构,有必要明确监察法规在其中的定位,既包括在法律体系的内部构成上,厘清监察法规与其他类型国家法律的关系,特别是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还应立足纪检监察合署办公的现实制度安排,在法律体系的外部关联上,实现监察法规与纪检领域党内法规的区分及衔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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