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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关于刑事诉讼法修改与完善的研讨概述崔敏本文着重介绍有关刑事诉讼法修改研讨中的若干争议问题。一、研讨的概况关于刑事诉讼法修改的问题,已经酝酿、讨论了若于年。第一次正式讨论,是在1991年1月。当时,全国人大法工委在中国政法大学召开了一个小型座谈会,到会... 相似文献
3.
崔敏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2,(5):7-11,28
董必武民主法治思想可集中概括为五个方面:主权在民,政府接受群众监督;重视政权建设,倡导法制文明;力主健全法制,严格依法办事;保护民主权利,贯彻慎杀方针;正确处理党政关系,改善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遗憾的是,上述主张当时未被党内高层接受.1958年召开的第四届全国司法工作会议对董必武民主法治思想进行了无理清算,直接导致中国法制进程陷入低谷.假使当初能够采纳董必武的正确意见,就不会有后来“无法无天”的那一场灾难. 相似文献
4.
首当其冲 战果辉煌——云南省禁毒情况的调查报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3年暑假期间,我们到云南省对毒品犯罪与惩治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调研工作受到省厅领导和所到地、市公安机关的热诚支持.省厅缉毒处和法制处向我们介绍了云南省禁毒工作的概况和经验.为了深入实地进行考察,我们到毒品主要入境地之一的边境城市瑞丽和毒品贩卖的主要集散地之一的下关(大理市),考察了3个戒毒所,同预审干警多次座谈,并参与了对一名特大贩毒案犯的审讯.此次调研的时间虽短,但收获较大,摸到了有关毒品犯罪与查禁的许多具体情况,使我们深刻体会到毒品犯罪的严重危害和禁毒斗争的复杂性与艰巨性. 相似文献
5.
中国历代死刑制度的考察与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崔敏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2(2):1-11
据《史记.殷本纪》记载的法律规定的行刑方式有:醢:把罪人刴成肉浆。碟:原意为分裂牲体以祭神。磬:缢杀。斩:杀头。杀:用刀割头。绞:用绳带之类将罪人缢死。轘:将罪人的肢体分解,又称“车裂”。枭首:悬头示众。支解:将罪人杀死后又将尸体分解。弃市:杀之于闹市,表示“与众共弃”。赐死:君主命王公、大臣自缢,谓之“赐死”。连坐:要邻居对相邻人的犯罪承担连带责任的制度制度。灭九族:较之夷三族进一步扩大了诛连的范围。还有不曾入律的非法之刑,如凿颠(又称“凿顶”):“抽胁、镬烹、刳胎、锯颈。宋朝的死刑除绞、斩外,增加了“凌迟”。清末,沈家本修法,删除清律中原有的凌迟、枭首、戮尸、缘坐等酷刑。 相似文献
6.
关于“免予起诉”制度的存废之争,曾经是刑事诉讼法修改研讨中的一个热门话题。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最终废除了免予起诉,这是我国健全法制的重大举措,是这次修改立法取得的一项重大成果。在修改立法的研讨中,对某些问题存在不同意见,乃至展开热烈的争鸣,原本是正常之事。按理说,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后通过的法律正式将某一制度废除之后,原有的争论本应结束了,大家都应当认真学习与正确宣传修改后重新公布的刑事诉讼法,并切实贯彻实施。然而,事情却并非那么简单,近日看到有的出版物竟然写到:“完全废止免予起诉制度,我国将失去… 相似文献
7.
毒品案件证据的法律适用--"毒品案件证据研究"课题组四川调研综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毒品案件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和侦查的特点,用事实推定原则来认定持有毒品人"明知".在证据尚不能证明行为人是为运输、贩卖时,才能按非法持有毒品罪论处;随时把证据固定下来用以证实犯罪,对技侦手段获取的证据,通过审批程序,步入法制化;对"特情"卧底取得的证据以变更方式处理. 相似文献
8.
关于"沉默权"问题的理性思考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崔敏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1):55-63
许多案例表明,如果赋予犯罪嫌疑人以沉默权,将给侦查破案造成不利的影响,最早确立沉默权的英国从多年的司法实践中发现沉默权规定不利于查明案情,于1994年对沉默权制度作了重大修改.美国对实施了30多年的"米兰达规则"也提出了疑问,并通过判例规定了"米兰达规则"的若干例外.我国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的精髓在于鼓励有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坦白认罪,允许其进行无罪或罪轻的辩解,但不承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沉默权.赋予犯罪嫌疑人沉默权,其实际意义就是限制警察的讯问权.我们不主张沉默权,并不意味着警察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可以不受任何限制.虽然在某些案件中,口供是必不可少的重要证据,但我们必须坚持严禁刑讯逼供或以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式逼取口供.刑事诉讼证据较之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要复杂得多,如果再赋予犯罪嫌疑人沉默权,则无异为侦查工作设置障碍,将造成案件久侦难破. 相似文献
9.
关于司法改革的若干构想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崔敏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1)
“司法改革”应作广义的解释,即应包括公、检、法、司、安 5个部门的机构设置、领导体制、执法工作、队伍建设、警容风纪、监督制约等。党的十五大提出了“推进司法改革”的任务,说明我们的司法制度和司法工作还有不健全和不完善的地方,主要有6个方面:体制不顺、队伍不精、作风不正、执法不严、监督不灵、裁判不公等。“推进司法改革”,就是要“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这就是司法改革的总目标。司法改革应当首先克服从行业不正之风和反腐败着手进行。但仅仅实行这些改革,还难以达到保证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的最终目的,还须统观全局,慎重研究,创造条件,逐步推进司法体制方面的改革。 相似文献
10.
崔敏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1,(3):9-11
在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 ,倡导“以德治国”,“法治”与“德治”各有什么样的内涵 ,两者之间该有怎样的关系和联系 ,如何在世纪初的中国社会使“法治”与“德治”相互协调 ,相互促进 ,以共同保障社会稳定 ,共同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行进 ,就成为学术理论界应该认真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因此 ,本刊组织编发几位学者的有关研究文章 ,以期引起学术理论界对这方面的重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