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2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建立经营性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在公司制作为国有企业理想的制度模式选定之后 ,建立独立的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 ,已成为决定公司规范运作和国企改革是否成功的重要环节。应以代表理论为依据 ,通过对国家与企业经营者之间的代表关系进行法理探析 ,建立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的理论模型 ,并对国有资产代表人的梯次结构和授权环节进行分析和设计 ,建立和加强国有资产代表人的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2.
从民事主体营业自由权的应然性和正当性来分析,营业行政许可行为应视为行政机关基于无害性审查对营业申请者获得营业资格和营业能力的行政解禁行为。基于此,法律和制度关于营业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就应主要去考虑营业是否关涉到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公共利益和环境生态,营业行政许可事项也应严格锁定在公共利益的无害性审查范围内,舍此,就无须设定营业行政许可。 相似文献
3.
本文通过对粤港律师行业合作的法律构架、现实状况及原因的分析,提出了解决的途径并据此对粤港两地律师行业的合作前景作出了预测,认为粤港两地律师行业合作是必然趋势,将会是双赢的结果. 相似文献
4.
论环境侵权之公共赔偿救济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环境侵权本身的特殊性 ,决定了适用传统普通民事救济制度和国家赔偿救济制度的局限性 ,在普通民事救济乏力和国家赔偿请求无据的情形下 ,启动具有填补功能的公共赔偿救济制度 ,对于完善现有环境侵权救济制度 ,切实保障环境人权 ,无疑具有极为重要的法律意义。 相似文献
5.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其对公司的出资义务而转让该股权,其对公司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之出资义务仍须履行,由此而产生的对公司的资本填补责任、对公司债权人的补充清偿责任亦不能当然转移至受让人;公司成立时的其他股东、对该瑕疵出资知情的受让人和公司增资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亦须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6.
从理论上对法治之本质、形式与结构特征进行恰当地界定,有助于从整体上总揽法治建设的制度格局.把社会主义法治定位为本质上的"人民之治"、形式上的"宪政之治"和结构上适度的"社会自治",对于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的主体力量、制度形式和社会结构特征,制定适合中国国情特点的法治战略,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相似文献
7.
经济全球化与制度法治化,是当今世界社会结构性变化的主流,处在这一转型背景下的中国,如何在保持中国稳定发展的前提下,融合现代法治的制度要素,加快体制改革步伐,使中国不仅在法律制度上,而且在法律精神下与国际接轨,是法学界应予整体把握的研究课题. 相似文献
8.
论营业权入宪--比较宪法视野下的营业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营业权是主体基于平等市场主体资格自由地、独立地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营业活动的权利。纵观各国宪法 ,在营业权的表达方式上 ,有自由权吸收方式、经济与财产自由包含方式、职业选择自由概括方式和营业自由表达方式等不同模式 ,在具体的立法体例上有宪法序言或总则宣示式、经济政策性原则条款式、公民基本权利条款列举式、总则宣示与公民权利列举相结合的模式等不同范式。因此 ,尽快把“营业权”(或“营业自由”)或视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或视为一项基本国策 ,或作为一项基本的经济原则 ,载入我国宪法 ,是今后宪法修改和人权保障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9.
透视企业经营者职位的获得方式,可以较为全面地了解企业内部权源结构形成的真正原因。建立国有资产代表人制度,完善国有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改政府和执政党组织直接任命制为推荐提名制。建立全新的企业治理结构模式,应是解决目前国有企业改革进退维艰较为可行的方案。 相似文献
10.
商事主体立法史表明,完全融入民法典或分立嵌入商法典的立法方案都不足以适应商事主体的多样性、复杂性和易变性,商事主体单行法模式几乎成为当今两大法系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共同选择。我国编纂《民法典》在定位商事主体时,应打破传统民商分立或民商合一的立法思维与理论禁锢,选择民法典总则一般性规定与商事特别法相结合的商事主体立法范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