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6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468 毫秒
1.
2010年5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以下简称《立案追诉标准(二)》),在所涉86种经济犯罪中,有62种可以由个人和单位两种犯罪主体构成。《立案追诉标准(二)》规定合同诈骗罪等56种犯罪原则上不再区分个人和单位犯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仅对剩余的集资诈骗、票据诈骗等6种犯罪作出单位与个人犯罪数额 相似文献
2.
在现行的共犯理论与实践中,教唆行为是指使没有犯罪意图的人产生犯罪意图或者故意促使犯意尚不坚定的人下定犯罪决心的行为。对于教唆行为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是区分两种情况分别作出规定的,即被教唆人实施了被教唆的犯罪的,对教唆犯应当以共犯论,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如果被教唆人没有实施被教唆的犯罪的,对教唆犯应当以单独犯罪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简言之,无论教唆行为是否真正使他人产生了犯罪意图,对教唆犯都应给予刑事追诉与处罚。那么,不可罚的教唆行为从何而言,其法理与法律依据何在?本文拟就此问题… 相似文献
3.
简论“罪刑系列”立法方法在我国古代刑法中的运用黄祥青“罪刑系列”立法方法,是指在刑事立法中,为强化对某些常见多发性犯罪的有效控制,针对一种犯罪,依据一定标准或需要,法律明文规定一连串相近似的犯罪构成,并确定与之相应的,轻重有别的法定刑幅度。如原联邦德... 相似文献
4.
论刑法上财物控制关系的认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认定人对财物的控制行为,应当以人在主观上具有控制意识,在客观上具有控制、支配力为构成要素。认定盗窃等财产犯罪的既未遂形态,应当结合人对财物的具体控制方式,从失控和控制两方面综合考虑,并且注意不同控制方式的相互连接现象。对于财产替代物的控制,宜从实质层面加以把握,区分制作、发行者与购买、使用者两种场合,分别认定盗窃之既未遂问题。对于包装物的控制问题,宜以控制了整体也当然控制了部分为标准来把握。对于控制的归属,可以在上下、主从者之间与对等、平行者之间两个层面分别掌握。 相似文献
5.
6.
在我国,97年修订后的刑法及以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刑法修正案中,有些新设立的职务型犯罪与贪污罪的构成特征具有某些方面的相同或相似性,其中有些危害行为在新罪名设立前还直接以贪污罪论处。这些新设立的职务型犯罪主要有:为亲友非 相似文献
7.
8.
最高人民法院"二五纲要"提出"健全和完善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三五纲要"再次强调"规范自由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量刑规范化的问题成为当前司法改革的重点. 相似文献
9.
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冲击社会道德良知底线,只要明知或应当明知对方是幼女,就应当认为性行为是违背幼女真实意愿的,对于行为人就要以强奸罪从严惩治。但是,对于被告人和被害人都是未成年人,且在谈恋爱期间发生性关系的,应当实行双向保护原则,审慎作为犯罪处理。由于未成年被害人不仅身体受伤,更为严重的是精神、心理受损,故在整个追诉、审判过程中,应当采取各种措施,对被害人实施特别、优先保护,避免被害人受到"二次伤害"。 相似文献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