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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童列春  商燕萍 《行政与法》2006,(10):114-118
公司作为一种营利性组织,必须以其组织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为基础进行经营活动。传统公司法中,对超范围经营活动,法律赋予其绝对无效的法律后果。随着经济的发展,体制的转变,经营范围的绝对性受到了质疑。本文分析了经营范围的功能及社会经济基础的变化,认为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采用相对无效原则。不将其全盘否定,放宽限制,给公司充分的经营自由,同时兼顾政府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  相似文献   
2.
《党课》2012,(11):F0004-F0004
天津港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22日,是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注册的经营性公司。注册资本12.4亿元。公司经营范围涉及港口工业地产、住宅地产、商业地产的开发、建设、销售、租赁及物业管理等业务。  相似文献   
3.
《党员干部之友》2014,(8):25-25
正公开考选党支部书记山东裕隆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辖15家企业,经营范围涉及煤炭、医药、物流、房地产开发、机械加工制造及旅游服务业等多个行业,职工5000余人。集团党委下设5个企业党委、3个党总支、51个党支部,党员998人。针对公司部分基层党支部书记年龄偏大、学历偏低、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难以适应党建工作需要的问题,2010年,集团党委采取面向全体党员公开考选的方式,选拔了  相似文献   
4.
《今日上海》2011,(11):59-59
目前众多新业态已远超2002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范围,以致“取名”常卡壳;办理项目变更时,经营范围用语中“字号”、“行业表述”、“组织形式”等法定组成部分又难以准确表述。去年7月起,市工商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和上海相关产业指导目录及配套政策,  相似文献   
5.
吴辉表 《中国保安》2014,(21):38-43
福建省晋江市保安服务公司创办于1988年5月1日,经营范围包括人防、技防、犬防、押运、物业服务、汽车维修、安全防范咨询等项目,经营网点遍布全市各个角落。26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单位的关心、支持下,公司以“三个有利于”(有利于服务公安工作、有利于方便群众、有利于公司发展)为发展思路,坚持“开拓促发展、管理增效益”的经营理念,艰苦创业,奋力拼搏,团结协作,走出了一条具有晋江特色的保安服务新路。  相似文献   
6.
吴明 《行政法制》2001,(2):48-48
湖北振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1997年3月经湖北省体改委批准,同年7月由省工商局登记注册的股份公司。地址在洪湖市曹市镇振声大道39号,注册资本为10100万元,所属行业为新材料、化工机械。主要经营范围:精细化工产品、醇酯——12、油酸、脂肪酸、聚氨酯漆圆铜线;生化医药——灵芝活性多糖、化工设备及配件的开发、生产与销售。主导产品为醇酯——12、  相似文献   
7.
超越经营范围所订立合同效力的认定及理由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周伟东 《河北法学》2001,19(2):72-74
超越经营范围所订立合同的效力应如何认定 ,法学界有过争论。最高人民法院 1999年的司法解释对此作了较明确的规定。之所以这样规定 ,是因为它符合了民法设立无效制度的目的 ,符合了当前的立法精神 ,也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相似文献   
8.
9.
宋一欣 《检察风云》2007,(10):30-31
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浙江省杭州市的注册企业,主要经营范围:钢结构工程的制作、安装;地基与基础施工;专项工程设计.2003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简称"杭萧钢构",交易代码600477.……  相似文献   
10.
广东省进行的商事登记改革的实质是改革现行以营业执照为中心、商主体资格登记和营业资格许可相统一的商事登记制度,实现商主体资格登记和营业资格许可相分离。在商事登记中,商主体资格与营业资格之间存在辩证关系。商主体资格与营业资格的统一主义混淆了登记注册与审批的关系,使营业执照的功能混乱不清,行政管理和司法实践陷入矛盾局面,还导致了商事登记机关自身界定不明、职能混乱。从商事登记的本质属性与功能定位、价值论基础以及历史启示的角度分析,商主体资格与营业资格的分离主义更具优势。在我国的商事登记改革中,商主体资格等级与营业资格许可应分别进行。应区分商事登记的实体性规定与程序性规定,对商事登记进行科学分类,多渠道披露经营范围,明确商事登记中不同主体的责任承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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