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9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229 毫秒
1.
我国农业是弱势产业,农民是弱势群体,农村是落后地区,不解决“三农”问题就谈不到全国的小康,也谈不上和谐社会。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全会作出了废止农业税的决定,如果从公元前594年鲁宣公颁布成文的“初税亩法”算起,农业税在我国2600年的历史至此终止,这反映了共产党领导下的我国经济实力已经发展到一定阶段,表明了党时刻牢记人民的根本利益,也表明了党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切实体现了党的先进性。为了不忘历史,现将我所收藏到的几件建国初期有关土地改革的农业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珍贵书证介绍给大家。 相似文献
2.
在英美法系书证规则中,最重要的就是最佳证据规则.今天,人们普遍认为,在适用最佳证据规则的特定上下文中,应当对该规则进行限定性的表述.在证明一项文书内容时,除非能够证明存在提出人的重大过失以外的其他原因,否则必须提出原始的文书.社会的发展使得最佳证据规则的内涵也相应得到了不断地补充、完善. 相似文献
3.
破损书证在司法实践中是十分常见的一种证据形态,而且书证的破损原因和具体样式也纷繁复杂,我国对这种常见的证据形态的证明力没有具体的条文规定。这也导致了我国在诉讼审判实践中对这类证据的证明能力和证明力法官在判断时显得比较混乱,与此同时也导致了当事人权利维护的不稳定性和实质司法公正性的下降。因此对破损书证的证明能力和证明力进行分析和研究对法官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破损证据认证和采信是大有益处的,同时也推动着司法公正的具体落实。 相似文献
4.
字典辞书的编纂,字例的文献书证是必不可少的,惜中古以前编纂的字典辞书,多有用字而无书证,且多收录当时的正字和通字,俗字较少收录。敦煌写本由于长期封藏于石窟,保存了文献产生之初的原貌,记录了中古时期汉字使用的具体状态,在汉字史上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可以之为桥梁对现代简化字溯源,更好地了解汉字的发展演变轨迹,为汉字规范和整理提供借鉴。但其中写本医籍用字关注较少,通过考证发现,其中的用字字例既可为大型字典编纂提供历史上使用而现有字典辞书所未收的俗字字例及书证,还可弥补字典已收用字中古书证不足的缺憾。 相似文献
5.
朱蓝凤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4):141-144
《汉语大词典》是目前规模最大的汉语语文工具书之一。文中从词典学、训诂学、汉语史学等学科的角度,对其中乐舞名物一些条目在语源上溯、词义诠释、书证引用、词语收列等若干方面存在的罅漏进行了考证,共订正词目26条。 相似文献
6.
李晓丽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3):44-46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电子证据成为我国证据法学研究中一个较新的课题。本文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分析得出电子证据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对于新型民事纠纷的解决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7.
走私案件一般可分为非贸易性案件和贸易性案件两大类。根据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非贸易性走私案件主要是指走私军火、核材料、贵金属、珍贵珍稀动植物及制品、毒品及制毒物品、淫秽物品、固体废物等。在贸易性走私案件中,主要分为三种,一是对保税物品的走私,二是对特定减、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的走私,三是一般贸易中的走私案件。贸易性走私案件虽亦属于普通刑案中的经济类犯罪案件,但因其本身所固有的特点,因此和常见的刑案相比,从犯罪产生的原因、手段特点、主要证据类型、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方法以及犯罪嫌疑人群体特点等方面相比有特殊性。下面就案件诉讼活动中的核心问题——证据,针对贸易性走私案件,试加阐述: 相似文献
8.
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在强化当事人举证责任的同时,不仅没有提供当事人收集书证的程序保障.还保留了法院在一定条件下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力.民事书证收集立法在审判实践中暴露出以下问题:诉讼结果不确定,当事人收集书证困难,书证收集环节中存在着司法腐败.完善民事书证收集立法,应建立合理的民事书征收集模式,细化民事书证收集运作规则,即将书证提出一般化、设定书证提出义务的范围、设置书证提出命令的申请和审查程序等. 相似文献
9.
书证制度的内在机理及外化规则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应当从证据种类的本质特征及其证据分类的价值目标的视角来确定证据种类,并以此来判断书证的外延;文章由此认为视听资料以及书面证言都应当属于书证范畴,并进行了充分的分析论证;文章从理论上论证了公文书证和私文书证的评判规则,并结合我国现行立法进行剖析,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文章还认为,持有文书的当事人或者第三人负有文书提出义务,违背文书提出义务将承担公法或者私法上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10.
梁恒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9,(6)
"案发经过"材料为提高诉讼效率、正确量刑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它的证据地位和作用颇受质疑。应当根据"案发经过"的内容考察它的法律属性,根据"部分肯定说",将"量刑情节"部分认定为书证,以此为基础,进行去异质化的改革。在理念上,应重视罪轻情节证据的收集;在内容上,仅保留量刑情节部分;在称谓上,统一改称为"到案经过";并建立完整的证据链条体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