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57篇
  免费   1篇
法律   28篇
中国共产党   4篇
中国政治   11篇
政治理论   3篇
综合类   12篇
  2023年   1篇
  2021年   1篇
  2019年   1篇
  2015年   1篇
  2014年   4篇
  2013年   11篇
  2012年   3篇
  2011年   6篇
  2010年   8篇
  2009年   5篇
  2008年   4篇
  2007年   2篇
  2006年   1篇
  2005年   4篇
  2003年   3篇
  2002年   2篇
  2000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5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精神病强制收治涉及医学及法律相关问题。作者认为,为维护公民人身权利应对精神病强制收治运用法律加以规制。为维护人权需以法律规范精神病的鉴定,防止其滥用。  相似文献   
2.
朱中 《广东民政》2009,(12):42-43
我国《宪法》赋予每个公民平等权、政治自由权、宗教信仰权、人身自由权、批评建议检举控告权。获取物质帮助权、社会经济权、文化教育权等多方面的基本权利,每个公民应该充分依法行使这些基本权利,党的组织和各级政府应该依法保障公民真正享有这些基本权利。要建立和谐的公民社会,有赖于每个社会成员公民意识尤其是公民权利意识的大提升。对于社会弱势群体而言,平等权和获取物质帮助(包括社会服务)权显得格外重要。当自己的某项基本权利受到他人(无论是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业单位,还是其他个人)不法侵害时,受害人应该勇敢地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郑州市民李兆宇的维权小故事或许对我们今后奋起维权时有所启示。  相似文献   
3.
杨涛 《广东法学》2005,(5):22-25
错误通缉的现象在现实生活中越来越多地发生,错误通缉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人身自由权,但是依据现行的国家赔偿法却不能得到赔偿,其原因在于现行国家赔偿法不承认精神赔偿,并实行法定赔偿原则,而错误通缉不在法定的赔偿范围之内。未来修订国家赔偿法时,应当确定精神损害也应当给予赔偿,并将错误通缉纳入国家赔偿的范围之内,以更为周全地对公民权利进行救济。  相似文献   
4.
1.2011年5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法〔2011〕1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相似文献   
5.
“前清后超、边清边超、押而不决”,超期羁押已经成为我国当前刑事司法实践的一大顽症。笔者认为对被羁押人的权利救济手段的贫瘠是造成这种弊端的决定因素之一。“无救济则无权利”,本文拟从人权哲学入手,解读对被羁押人权利救济的必然性和路径,借此来分析我国刑事诉讼中被羁押人的弱势地位、权利行使受损以及司法机关人员超期“无忌”、侵犯人权等现象,并提出完善该机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人身自由权是人权的核心内容 ,也是现代各国宪法和民法保护的最基本的权利之一。我国对人身自由权的保护 ,主要是通过公法进行的。从建立人身自由权私法保护的必要性出发 ,以界定对侵害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行为 ,区别侵害人身自由权的民事责任与其他人身侵权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7.
正为了更好地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下简称被追诉人)的人身自由权和诉讼防御权,2012年我国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重新界定了逮捕措施的功能定位、适用条件和适用程序,在逮捕羁押程序的司法化改造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总体来看,离逮捕羁押程序司法化运作的国际通行做法还有一定的差距,有必要在司法实践中进一步创新执法工作机制,按照诉讼构造模式强化司法审查功能,减少审前羁押,尊重和保障人权,提高司法公信。  相似文献   
8.
司法     
《人民政坛》2011,(6):5-5
最高法: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每日赔偿提至142.33元 据新华网5月4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4日下发通知,公布了2011年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涉及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为每日142.33元。  相似文献   
9.
人人都应享有人身自由与安全权。《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9条对人身自由与安全权作了详细的规定,我国宪法及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中关于人身自由与安全权的规定与公约尚有差距和不足,应加以弥补及完善。  相似文献   
10.
迁徙是动物趋利避害的一种本能,迁徙自由是人类维持生存与发展一项基本人权。迁徙与“流动”、“迁移”等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不应混同使用。迁徙自由可从两个层面去理解:一方面,迁徙自由是一种主观意志自由。迁徙自由的主体不受其他外力左右或主导;另一方面,迁徙自由本质上要求权利的同等对待。迁徙自由的以上特性,既说明了迁徙自由不同于人身自由,需要得到宪法的独立确认,又充分彰显了迁徙自由的价值与宗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