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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宪权:
1955年12.8生于上海,原籍江苏常州,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刑法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刑法学研究会会长,上海市重量学科刑法学科的学科带头人,上海市优秀本科教学团队带头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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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永东教授新著《司法学原理》最近已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并被列入“人民法学文存”之中。该书的出版对构建“司法学”新学科具有重要的意义。正如著名刑法学家陈光中先生在为该书所作的序中所说:“‘司法学’是一门正在探索中的学科,其理论体系尚不成熟,但该学科的建立无疑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它不仅会进一步完善法学的学科体系,也会对司法文明的进步起重要的作用。”又说:“探索建立司法学学科体系,不仅有重要的学术价值,还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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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9,(3):68-68
【民间法·民族习惯法专栏主持人手记(二十一)】
在现代法律体系中,对刑法的要求,比其他法律更为苛刻。因为刑法的加减,直接关涉着一个国家公民自由的多少、财产的取予、甚至生命的有无。鉴于此,刑法学家们提出了一个富有创意的概念,即“刑罚谦抑”;也鉴于此,“罪刑法定”这个标志着刑法文明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原则,便在近代以来世界各国的刑法中得到弘扬。但即使如此,在一些场合,仍然存在着和国家刑法不睦的刑事习惯。特别是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刑事习惯更为多见。例如在我国藏族地区较为盛行的“陪命价”习惯,在苗族地区一些地方存在的“罚三个一百”的刑事习惯等,都可纳入刑事习·愤(当然,后一习惯不完全属于刑事习惯)的范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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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伴随着犯罪的产生而产生,犯罪没有随着社会发展进步而减少这一现实也是刑事责任观念形成的重要原因。德国刑法学家李斯特就指出:"罪责学说的发展是衡量刑法进步的晴雨表。"行为人犯罪后要承担刑事责任,一方面影响具体的惩罚措施,另一方面又反作用于犯罪的发生。“无责任则无刑罚”这一刑法重要原则的表现就是“国家通过刑事诉讼对犯罪行为人适用刑罚,以刑事责任为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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