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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七日谈     
《新民周刊》2012,(32):10-10
他是谁的哥?语出网友。有媒体将持枪杀人抢劫案件的嫌疑人周克华称为"爆头哥",这种无聊做法令人怀疑其智商。  相似文献   
2.
刘旸 《法律与生活》2014,(10):34-35
正一个女人的现任男友是前男友的哥们儿,前男友气不过,举报现任男友是在逃犯。于是,13年前发生的一起抢劫案中的一名在逃嫌疑犯被抓捕归案。阿月是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2014年2月19日晚上7点,她下班回家,发现家门口停着一辆警车,警察刚刚带走了她的同居男友曹芳平。此前,警方接到线索称,曹芳平涉嫌在13年前参与抢劫,负案在逃多年。听到警察说曹芳平是一名在逃犯,阿月顿时一脸茫然。举报曹芳平的不是别人,正是阿月的前男友、外号叫胖子的李开见。阿月一再跟警方解释,这两个男人可能是因为自己而产生了误会。真是这样吗?  相似文献   
3.
【裁判要旨】未成年人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随意殴打,以轻微暴力索要少量财物,不构成抢劫罪,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可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4.
本文通过对一起抢劫案件犯罪过程的分析,探讨对抢劫罪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犯罪中止三种犯罪停止形态的理解与把握。  相似文献   
5.
2009年11月5日早晨6时许,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河兴路一施工工地发生抢劫案件。河口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在对抢劫现场进行认真勘查后,发现疑点重重,被抢劫人王某  相似文献   
6.
尹森 《法制与社会》2010,(29):74-74,78
抢劫罪作为一项多发的暴力性犯罪,是刑法重点打击的对象,未成年人抢劫案件频频发生,作为主体的未成年人却又是法律从宽处理的对象,如何处理两者之间的矛盾,成为一项值得探讨的课题。本文主要从司法实践出发,对办理未成年人抢劫案件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7.
海上抢劫犯罪活动区域非常广阔 ,涉及海上和陆上 ;犯罪预谋性强 ,准备比较充分 ;犯罪多为团伙作案 ,成员复杂 ;犯罪行为暴力色彩浓厚 ;窝赃销赃地选择性大 ;犯罪案件侦查涉外因素较多 ,取证较为困难  相似文献   
8.
2006年3月,在新野县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许多代表对本县社会治安状况不断恶化、公安机关打击防范不力提出批评,并列举了一系列现象:在城乡接合部,拦路抢劫案件频频出现:在县城区,飞车抢包时有发生;一些社会闲杂人员聚众斗殴,动辄棍棒相向;在农村地区,耕牛被盗现象突出,养牛户的养殖积极性受到挫伤……  相似文献   
9.
作为一种新的侦查方法,大数据方法被广泛运用于抢劫案件,特别是系列抢劫案件、团伙抢劫案件的侦查。利用抢劫案件发生后通过现场勘查或者其他侦查方法获取的各种侦查要素,运用大数据方法,即数据搜索、数据碰撞、数据挖掘和数据画像进行侦查,常常能够发现案件线索、证据材料,确定侦查方向,甚至能够直接锁定犯罪行为人,侦破抢劫案件。在抢劫案件的侦查中,既要认识到大数据方法的作用与效果,也要认识到大数据方法作用和效果的取得离不开现场勘查等传统侦查方法的支撑和基础性作用。  相似文献   
10.
[基本案情]2011年6月22日,被告人A、B、c预谋去抢吸毒人员牛某的毒品和现金。为保证犯罪顺利实施,A、B、c联系警察王某加入,王某遂与其友李某一起加入。后王某着警服并携带手铐,与李某、B、C-同到达牛某居住的旅馆,告诉旅馆老板他们是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警察,进入房间后,给牛某戴手铐,搜查房间,仅得少量毒品后.用衣服蒙上牛某的头部,将牛某带至A的家中。并以警察身份“讯问”牛某,向牛索要现金五万元。期间B、c多次持橡胶棒或以拳脚殴打牛某,B、C与李某将抢得的毒品吸食。当日下午五时许,牛某通知其朋友送交2000元现金后被释放。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六)项规定,冒充警察抢劫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但对真警察抢劫如何处理法律没有规定。在此情形下,如何准确定性与适用法律,做到罚当其罪、公平公正是司法难点。在我国,警察担负着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责,是一方平安的守护神。行为人冒充警察抢劫,既对被害人造成了一定的精神强制和恐吓,又毁坏了警察的职业声誉,甚至会造成更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其危害程度与人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等相当。那么,对于警察抢劫,应当以冒充警察抢劫定罪量刑呢,还是仅作为一般抢劫案件定案呢?笔者认为,应当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形区别对待。一、警察单独抢劫警察既是一个特殊的职业个体,也是一个普通的社会个体。作为一个特殊的职业个体,其职业的特殊性要求其必须以维护社会治安为天职,以保护一方平安为已任。但作为一个普通的社会个体,其触犯法律的可能性仍然存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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