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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吸毒的根据——《禁毒法》(草案)引发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褚宸舸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7,9(3):100-109
国内法学界目前在对吸毒行为如何定性问题上有三种观点相持不下,焦点是吸毒的犯罪化与非犯罪化或者说是吸毒的合法化与非法化的问题。是否将吸毒犯罪化,涉及吸毒者是否应当受到刑罚、惩罚的对象以及应当受什么惩罚等问题。关于法律惩罚正当性的论证,既有报应主义和功利主义两种思路,又有强调个人自由的古典自由主义以及强调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国家—社群主义两种立场。前者注重吸毒对社会法益的侵害,后者则关注公民反毒意识的形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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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颁布生效后,我国形成了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全新戒毒体系,从法理精神和司法体制改革方向上来说不愧为一大进步,更加有利于对执法权主体的监督,但由于这种监督多半是作用于实施决定权的主体,且当前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工作执法监督方面的立法缺失和配套制度的不完善,以及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工作的方法模式尚处于初级阶段,实际运作中,对强制隔离戒毒执行主体的执法监督存在着从立法层面到实施层面的缺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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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国务院戒毒条例》颁布施行,浙江省劳教系统实现了从执行单一的劳教职能向履行劳教、戒毒双重职能的平稳过渡。"转型发展"已成为当前工作的主题词。但是人们对转型发展的理念转换还不够到位、认识还不够深刻,直接影响了整体工作的推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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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戒毒康复场所实行康复人员自我管理的可能性自2006年在深入推进全国禁毒人民战争电视电话会议正式提出依托强制戒毒所、劳教戒毒所建成一批综合性的戒毒康复场所以来,全国的戒毒康复场所先后成立。2008年《禁毒法》的出台,更是为各地建立戒毒康复场所提供了法律依据。几年来,全国各地的戒毒康复场所得到了蓬勃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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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1年6月26日第24个国际禁毒日当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温家宝签署第597号国务院令,备受社会关注的《戒毒条例》公布施行。《戒毒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配套行政法规,确立了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戒毒工作体制以及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兼备的工作体系;明确规定戒毒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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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宸舸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7,(6):114-122
我国的戒毒医疗机构可以分为监所戒毒医疗机构和社会戒毒医疗机构两类,后者包括戒毒医院和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门诊。通过对西安市四家社会戒毒医疗机构的调查发现,戒毒医院数量逐渐下降,相关专业人才缺乏,美沙酮门诊病患数量减少,门诊覆盖面不够,管理难度大。其问题背后凸显出顶层设计不足,相关政策、法律体系需要完善。社会戒毒医疗机构作为国家救治责任的载体,应对其功能进行准确定位。建议《禁毒法》、《戒毒条例》修改时,完善并明确地方政府对社会戒毒医疗机构的政策性投入,明确病患管理制度。同时,还应创新社会戒毒医疗机构的管理,将自愿戒毒、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的医疗机构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制度有机结合,提高医护人员的待遇和职业荣誉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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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岩 《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1,(6):106-110
《禁毒法》中规定了社区戒毒模式,将一直由公安部门行使戒毒职责改为由政府及各有关部门乃至全社会共同参与戒毒工作。这一新思路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戒毒理念,标志着我国新的戒毒制度的确立。但是,由于《戒毒条例》等配套法规、措施尚未出台,社区戒毒出现了颓势。社区戒毒工作要走出颓势,必须树立正确社区戒毒理念,加强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切实解决吸毒人员漏管失控现象,及时更新吸毒人员信息,建立长效机制,强化保障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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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吸毒人员管理不仅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难点,也是社会管理的一大难题。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吸毒人员既是违法者,又是毒品的受害者、病人,在对其违法行为惩戒的同时不能忽视了对其救助。而戒除毒瘾是一个极其漫长的过程,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出所之后,往往面临复吸的风险。据统计,吸食海洛因的吸毒人员在解除强制戒毒后,其在一个月内和一年内的复吸率分别高达54.8%和88.2%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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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口,全国人大内司委调研组到我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实施和禁毒工作情况专题调研。5月15日,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姜兴长出席并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陈斯喜,全国人大内司委委员赵锡君陪问调研并出席座谈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