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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10日,原诸暨市中医院浣东分院院长李永宜因涉嫌受贿被诸暨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同年5月23日被逮捕。诸暨市人民检察院于同年8月11口向诸暨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控告李永宜在1997年7月至2004年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7人送的人民币共计62000元。诸暨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李永宜在2000年至2004年期问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益,多次非法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59000元。据此作出被告人李永宜犯受贿罪的判决,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赃款49,000元继续予以追缴。李永宜不服上述判决,于2005年11月4日上诉至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由王全明律师(观为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其新的辩护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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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收受贿赂后是否用于公务接待,系受贿后对赃款的处理,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案号一审:(2010)甬奉刑初字第425号【案情】公诉机关:奉化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徐朕良,系奉化市溪口镇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工作人员。被告人徐朕良在奉化市溪口镇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工作管理农林公路工程期间,利用职务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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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组织换届是各种利益群体的活跃期、信访举报的多发期、干部思想的起伏期。这些情况的出现,既有促进发展、服务群众的责任认识,又有谋取利益、光宗耀祖的功利心态;既有正视换届、接受挑选的积极思想准备,又有担心因换届触及现有利益格局的不适应心理。在这些多种思想叠加、多重利益竞争、多头矛盾交织的情况下,基层暗流涌动、各方势力躁动,使村级组织换届“热闹”非凡、“小动作”屡见不鲜:既有家族动员、宗族集结的“亲友团”登场,也有请客送礼、允诺给利的“金钱戏”上演;既有利益结盟、绑架民主的“霸权”出山,也有寻求靠山、上层救援的“特权”逆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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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纳 《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2014,(7):40-41
正6月4日,从国信办传来一条消息,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淮安、黄石6个城市被选作共有产权住房的试点城市。消息一出,立刻引起了各方的"围观",网友、专家、业内人士都参与到了对共有产权房的大讨论中:●网友"欣儿":这是好事!至少能为中低收入家庭找到一条拥有自己住房的新路。而且在将来经济允许的情况下,还能从政府手里把剩余的产权全部买回来,至少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压力和住房压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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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从字面上理解,一般老百姓是没有机会犯此罪的,但重庆微电机厂一名下岗多年并一直在家相夫教子的家庭妇女廖昆丽,却在今年2月10日,被渝中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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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鲲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3,11(2):53-56
在我国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和"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应予删除。对于"贿赂"的范围,应扩展至包括财物、财产性利益和非财产性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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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贵成 《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2016,(8):42-43
正丹棱县杨场镇黄庙村殷仲安在任黄庙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国家补助款和惠民资金6.11万元;收受企业老板2.49万元贿赂,并为其谋取利益;挪用公款2万元;私存公款8万元。2015年8月,丹棱县纪委给予殷仲安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收缴其全部违纪所得。绵阳市新华劳教所原党委书记贾明万在任新华劳教所党委书记、绵阳市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