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5篇
  免费   0篇
外交国际关系   1篇
法律   4篇
  2014年   3篇
  2008年   1篇
  2004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本文论述WTO减让表的法律解释问题。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对减让表的解释仅仅局限于《维也纳条约法公约》31、32、33条的运用,而忽略了减让表谈判、草拟、缔结的单边性,导致减让表的解释面临重重困境。本文梳理了专家组、上诉机构在个案中解释减让表的具体步骤,指出减让表解释目前面临困境的根源,提出减让表解释可以援用其他的解释方法。减让表解释的研究意义主要在于开阔眼界,认识到发挥WTO裁判机构司法能动性的重要意义,促进法律解释学的发展以及国际法最终体系化的发展。  相似文献   
2.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 3 1条和第 3 2条不仅规定了条约解释的规则 ,而且也规定了具体的条约解释方法。本文依据其规定 ,结合WTO一些有代表性的案件 ,对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在争端解决程序中采用的主要解释方法 ,即文法解释方法、系统解释方法、目的解释方法、历史解释方法以及四种解释方法的使用顺序作一梳理 ,以求达到引玉之效。  相似文献   
3.
UNCLOS中尚存"灰色区域",没有对"海洋科研"、"军事测量"等词语进行界定,导致条款的不同解释和争端。主要原因在于其既是政治性协定又是法律协定。UNCLOS的大部分内容都相互联系并构成一个整体,为"一揽子交易"。美国并未批准UNCLOS,却常选择性援引相关权利条款,规避义务。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规定,第三方享有条约下的权利并非没有任何限制;第三方应受习惯国际法规则和强行法的约束;应根据VCLT来解释UNCLOS。应在整个国际法体系下理解条约对第三方的法律效力以及"海洋科研"条款的含义。  相似文献   
4.
对于国际法是否具有体系性、国际法分支学科是否具有自足性、国际法是否存在法律位阶,以及VCLT第31.3条(c)项的含义及其在维护国际法体系方面的作用等问题,学界仍无共识。尽管国际法体系仍然存在"碎片化"、相对的自足性特征,但基于共同的价值、发展中的国际法位阶体系、VCLT第31.3条(c)项对国际法体系的整合,国际法具有演变中的体系性。"碎片化"侵蚀了但不能否定国际法的体系性。国际法体系性受到侵蚀的原因较为复杂。国际法体系现状决定于国际社会权力结构的现实。VCLT第31.3条(c)项具有整合功能和发展功能,从条约解释角度维护了国际法的体系性。  相似文献   
5.
从国际法制和相关案例来看,嗣后惯例的效力和构成要素是模糊的。嗣后惯例并非正式的、文本性协定,其解释性价值完全依赖于一致性的行为、所有当事方间达成的协定和作为单一的自主解释之合成解释。嗣后惯例必须是确立了当事方间的协定,当事方在条约履行中明确地实施了本质上相同或一致的行为。嗣后惯例的效力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尤其是部分缔约方的惯行对原条约和其他缔约方的效力问题。相互矛盾的嗣后惯例会有不同的效力,这取决于所涉的多边条约机制。该惯例的形成有赖于国家在适用条约时有机会采取某些行动,并不要求每个当事方都必须单独地实施足以被接受为惯例的行为,只需要所有当事方接受,甚至是默示地接受。嗣后惯例与嗣后协定间存在联系与差异。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