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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3):25-26
市市场监管局,各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委: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和稳定发展,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7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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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3):76-80
各有关单位: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市市场监管局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对中小微企业停征特种设备检验费的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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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3):68-69
市自来水集团、排水中心、节水中心,海淀区节水中心、石景山自来水公司: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7号)文件要求,现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停征部分中小微企业污水处理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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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3):13+28
<正>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渝府办发〔2015〕6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促进煤炭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环境保护,规范资源税费制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4〕72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清理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收费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4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庆市煤炭资源税适用税率的批复》(财税〔2014〕139号)精神,现就实施我市煤炭资源税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计征方法煤炭资源税实行从价定率计征。煤炭应税产品(以下简称应税煤炭)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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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3):29-30
市水务局,各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委: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和稳定发展,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7号)文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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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5,(11):44-47
财税[2014]1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或暂停征收12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见附件1)各省(区、市)要全面清理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重复设置、收费养人以及违背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的不合理收费。二、自2015年1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免征42项中央级设立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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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3):27-28
市交通委,各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委: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和稳定发展,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7号)文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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