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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虽引入了现代刑法平等理念并以法条加以确立,但平等原则事实上是缺位的。原因是刑法于立法之初便对个人价值忽视,且出于维护道德之需要,将部分道德观念"烙入"刑法;立法之初坚持的是形式平等而非实质平等,此终致平等原则之缺位。若需填补刑法中平等原则之缺位,需于立法之初坚持刑法之谦抑性,摒弃以道德中心的刑法规制观,以人之需求为立法导向,并以机会平等为立法追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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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是创新之本,人才健康成长的核心在于顺畅流动。最影响人才流动的体制性因素,是那些与时代要求不相适应的人才管理制度,核心是"单位人"制度。所谓"单位人",指依附在人身上的社会属性,包括社会地位、身份、工资福利、职务职级、户籍、档案、编制、工资管理等手段,将个人的成长、晋升、评价完全和单位捆绑在一起,把人"标签化""禁锢化",具有典型的计划经济时期的人事管理特征,是与人才流动化、市场化的理念相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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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最近,"山东东平女生被性侵"案不断发酵。媒体报道中的"未成年少女"、"开宝马车的地痞"、"警察称市里打过招呼难办"等字眼,刺激着公众的神经。当事双方的"强势与弱势"与若干起同类事件一样,再次引发标签化思维和法治思维的碰撞。权贵人士违法时利用手中权、囊中财为自己"解套"确有发生,于是,人们痛恨"强势"群体、同情"弱势"群体并产生"为官不正"、"为富不仁"的刻板偏见以及"仇官"、"仇富"心理。但是,离开事实依据和法律界定,简单用"强势"和"弱势"的标签论是非、定轻重,只会动摇法律刚性,损害法制权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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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7,(6):81-86
公众对网络涉恐信息的理解与官方的界定存在一些分歧,主要是:网络涉恐信息的载体应不应该包含私密群组、其属性能不能"标签化"处理、其内容需不需要辨识真伪。有学者通过"实验室谣言"证实了虚假性陈述并非完全源于故意、利用"诊所谣言"分析了回避信息真实属性的广泛性、采用"病毒谣言"验证了谣言的威力,这些理论探讨都证明了网络涉恐信息的识别难度。实践中对可能包含涉恐内容的网络信息及关联谣言的鉴别是采用"提醒"或"标注"方式,针对网络涉恐信息的产生、传播和阻绝使用一些必要的"跨界"治理对策,尽管可能存在与法治原则矛盾的情况,但这些措施却能提高网络涉恐信息的溯及、辨识、制止和打击效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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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将越轨者置于社区的环境内,利用社区资源对其进行矫正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其目的就是通过多种社会力量的介入,发挥良性社会关系所构成的社会环境对个体的影响效力。但因案主本身的特殊性,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周围环境的歧视、排斥以及标签对待。因此,对于社会工作者来说,去除大家对案主的"标签"态度,减少社会环境对案主的负面影响,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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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二代”标签化现象的缘起及其回应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借助于新兴媒体的推动,“官二代”以网络热词的形式将干部子女代际继承现象贴上群体负性标签,反映公众对官本位思想与阶层利益固化、制度缺陷与民意表达割裂、干部公权私用及庸政劣行等问题的社会情绪.作为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最忠实代表者的中国共产党及人民政府应当高度关注网络舆情背后的社会图景,从规范干部选任机制、健全社会疏导机制、完善思想教育机制等方面予以积极的回应,以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疏导民众不良情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体现快速反应、规范治理的施政理念,彰显人民政府的公共性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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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化"把偶然事件当成必然,把孤立的事件进行"伪关联",把特殊现象描绘成社会常态,把个别现象泛化到某个群体甚至行业,遮蔽了事件本身的复杂性,形成思维定势,其结果会加深偏见,引发冲突。通过第一时间发布权威声音,平衡报道与信息多元化呈现,扩大流动机会与加强扩展性接触,建立协商对话机制等方式,破解舆论"标签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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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数据标签化建设应用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公安行业标签体系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需要人工结合公安业务的总结与概括,需要结合数据和专业业务信息,有目的、有概括性地总结。标签可以自用,更多情况下标签体系结合数据使用,搭建模型,构成一个为业务服务的复杂生态。建立公安数据标签体系能够推动数据到信息的升级;能够推动公安数据跨地区、跨部门、跨警种的共享共用;能够推动公安模型的发展,表达和预测要素深层含义和关联关系,进行风险评估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