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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进一步认识了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和实施监督法的基本要领
大家一致认为.监督法的颁布.是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的重要成果。监督法是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七、八、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经过反复修改、多次审议后形成的,凝聚了全国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大的同志和专家学者的集体智慧。实属来之不易。监督法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为依据.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集体监督、有序监督的原则,是一部符合我国国情和人大工作实际的重要法律。监督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人大监督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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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专项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活动,是宪法和监督法等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经常性的监督职权。监督法实施以后,如何有效地开展专项审议活动,这其中有些过程和环节上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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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和质询,都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重要权力。同时,也都是人大常委会行使对“一府两院”监督职权的重要手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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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日起,监督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人大制度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然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随着监督法的出台,人们对人大监督将给予更多的关注。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学习贯彻监督法,进一步做好人大内务司法工作谈点浅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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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明华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06,7(6):125-1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对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监督职权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是对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规范,使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更加程序化和规范化。监督法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强调监督的民主化和公开化,丰富了我国人大监督制度的内涵,明确规定了各级人大常委会各项监督工作的重点和常委会监督制度的基本形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