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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裁判要旨】借条空白处的公司盖章应由公司承担反证义务,公司无法证明借条空白处盖章的合理性,应承担相应责任。债权人主张盖章公司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未尽到审查公司担保决议的义务,公司应承担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的补充清偿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举证证明公司财产独殳于股东个人,不能证明的,应在公司的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相似文献
2.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20,(6)
自动驾驶汽车虽然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代替人类驾驶,具备一定的"自主性"及"学习能力",但是其缺乏人之"理性",也没有被拟制为法律主体的正当性价值基础,立法不宜赋予其法律人格。自动驾驶汽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侵权中,必须以剥茧抽丝的方式,在区分引发事故不同缘由的前提下进行责任厘定。现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及产品责任虽仍有一定的适用空间,但却难以企及使用人并不存在过错,产品缺陷及因果关系难以证成的情况。面对上述困境,应对产品责任举证规则等方面进行适度修葺,由生产厂商承担侵权责任。在适当情况下,由使用人承担公平责任。 相似文献
3.
4.
行贿罪案因其固有的“无现场”、“单线联系”和涉案主体的“共利共害”等特征 ,一直是司法实务的难点。行贿犯罪对转型期中国危害的严重性 ,使其成为司法工作的重点。从实证分析的角度 ,对该类案件的证据实务进行剖析 ,将为司法实务提供指导。 相似文献
5.
6.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使公诉人面临着新的课题,即在法庭上如何举证。在过去纠问式庭审方式中,举证主要由审判长承担,公诉人只做辅助性举证,而实际上举证责任由审判长和公诉人共同承担。然而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在控辩式法庭上,举证责任则全部由公诉人承担。公诉人在法庭上不仅要出示证据,而且还要运用证据进行论证,证实犯罪。审判长则不再承担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7.
作为ICANN用以解决网络域名与商标争议及“域名抢注”纠纷的规则,UDRP规定对网络姓名权的保护仅限于可以被作为商标保护的姓名财产权;对于争议的程序要件,UDRP规定了相应的规则选择规则、证据规则以及审理规则,并规定了姓名权人作为原告的举证义务。尽管如此,UDRP仍然不能将姓名权完全纳入其保护机制,使ICANN真正发挥管理国际通用顶级域名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李国波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4)
诉讼时效中断之举证责任的分担应依据当事人的诉求和抗辩,在当事人进行适当的分配,实现举证责任的合理转移.权利人应当对其所主张诉讼请求依据的事实进行举证,义务人则应当对其抗辩的诉讼时效所依据的事实进行举证.权利人和义务人就诉讼时效提出抗辩和再抗辩,则应当分别对其抗辩和再抗辩予以举证.义务人和权利人对诉讼时效的抗辩和再抗辩都无法举证和充分举证时,应作出有利于权利人的认定. 相似文献
9.
一、“银广夏”股票盗买案股民败诉凸显诉讼风险持续了近一年的股民贾铁英诉银河证券北京安外营业部证券交易代理合同纠纷一案,9月4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终于有了终审结果:驳回原告贾铁英的上诉请求,维持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在去年9月银广夏连续跌停中,贾铁英所持的2.3万股爱建股份和华东医药两只股票莫名其妙地变成了1.7万股银广夏而遭受了严重损失,加上此类事件在股市上曾时有发生而现在诉诸了法庭,使该案备受媒体和市场的关注。贾坚持认为,因安外营业部作为证券公司管理混乱,不仅未履行保证投资者账户内资金… 相似文献
10.
原告俞某于2000年9月18日购买一部摩托罗拉V8088手机,同年10月,手机不慎掉入厕所。俞某即到被告某维修中心检修。被告经初步检查,即告知俞某手机已进水腐蚀,不能维修,只能更换主板,经双方口头协议约定以2000元价格达成更换手机主板的协议。2001年4月,俞某使用手机时发现按键失灵,即到维修中心检修,方知其更换的手机主板为旧板。为此,原告、被告经多次协商未果诉至法院。庭审中,原告主张双方约定为更换新板,被告以旧充新,系欺诈行为,应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承担双倍赔偿的责任。被告认为双方约定为更换修复板,不是新板,同时举证其手机新板成都内部报价为2200元,故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