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徐发科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21(6)
公安信访问题直接关系民生,关系到公安机关的形象。治理公安信访问题必须坚持眼睛向内,以"三个设定"的理念贯穿于公安信访工作,重点把握四个环节: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二是防字当头,严密排查;三是完善机制,全警参与;四是以人为本,促进和谐。 相似文献
2.
赵健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1):85-87
近年来,公民的维权方式逐渐向极端化、暴力性演变,中国式戾气作为社会矛盾的集中表现引起了社会各界乃至国际社会的关注。当然这一现象的产生有多方面的原因,从行政机关的角度来说,要想有效化解和防范暴戾事件的再次发生,就是要转变执法观念,优化执法方式,由传统上的行政主导的观念转变为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新型执法观念。 相似文献
3.
陈先兵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24(2):104-106
近年来,国内的群体性事件开始表现出与以往不同的特点,比较突出的是行业维权性群体事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社会影响不断扩大。与普通的群体性事件相比,行业维权性群体事件在参与主体和行为方式等方面与普通群体性事件有较大差异。防范和化解行业维权性群体事件必须扩大公民参与、改革行业治理结构、建设利益协商机制。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我省在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突出的社会矛盾纠纷。我省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对策应建立健全强有力的化解矛盾的组织领导机制;大力发展经济,构建合理的利益关系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机制,发挥其导向作用;建立健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法律机制,将社会矛盾化解引入法制化轨道;进一步健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构建排查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建立和推行大调解格局,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机制。 相似文献
5.
完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行政裁决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裁决制度在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具有许多优势,在我国目前社会转型、社会矛盾多发的情况下,应当充分发挥行政裁决机制的作用。我国立法机关应当适时制定《行政裁决法》,进一步完善我国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行政裁决机制。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