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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瑕疵履行时,法院是施加救济成本还是价值损失的赔偿是合同法的难点之一。赔偿计算方式的选择必须体现期望损害赔偿的目标。目前流行的Peevyhouse规则、经济浪费规则和价值损失规则都有明显缺陷,而综合考虑意图、合理性以及政策则是目前规则的最好取代。而且获益赔偿可作为补救成本、价值损失之外的第三种可能实现期望损害赔偿目标的计算方式。我国现行《合同法》过于强调救济成本虽总体可行,但没有认真对待救济成本与价值损失之间的关系,也没有考虑获益赔偿的可能性,并不妥当。未来《合同法》应在此方面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2.
短线交易归入权是公司所享有的收回短线交易利益的权利。对该权利如何行使我国法律法规规定过于原则,可操作性不强,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许多问题,应在借鉴美国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对短线交易归入权行使相关制度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3.
刑事涉案财物处理的立法缺陷主要表现为,法律渊源庞杂、分散,效力层次低;概念界定模糊不清,术语混淆使用,造成逻辑混乱;立法内容的粗放、缺漏、矛盾问题严重;以打击犯罪作为立法价值理念,忽视了对财产权的保护,以部门利益为导向,部门色彩浓厚。立法的缺失,导致了司法实践的混乱,不利于对被追诉人、被害人和案外人合法财产的保护。因此,要确立起打击犯罪和保护财产权并重的立法价值理念,调整立法模式,提升立法层次,并修改、补充立法内容,以增强法律法规的完备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4.
归入权制度的主要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归入权(全称为“短线交易收益归入权”)制度是国际通行的一种内幕交易预防制度,由于该制度具有适用简便、可操作性强等优点,被各国视为一件铲除内幕交易的利器。我国的相关立法对归入权制度也作了规定,但是这些规定过于简陋,相关制度之间相互冲突,导致该制度在法律实践中鲜有适用。应当运用比较分析、法律经济分析、实证分析等方法,对归入权制度的规制对象、短线交易的标的、收益的计算方法以及司法实施机制等该制度的主要问题进行相对深入的研究。  相似文献   
5.
Corporation Law Article 148 sets out the right of disgorgement, which plays roles as protection, prevention, and sanction. However, disgorgement doesn't result in extra protection and excessive deterrent, avoiding benefiting corporations improperly. The right of disgorgement shall be bound by the legal causation or proximate cause, and Chinese decisions pay too much attention to the factual causation. In specific situations, courts try to give assignees appropriate subsidies from corporations. In addition, the appropriate burden of proof facilitates the legislative purpose of Corporation Law Article 148 with strengthening accounting records system.  相似文献   
6.
我国公司归入权制度的缺漏与弥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均对公司归入权制度做出了规定,这有利于防止公司的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滥用权利谋取私利,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但较之以国外立法,我国法律规定仍有不完善之处,建议在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团体诉讼机制,以激励中小股东的诉讼热情,使归入权制度切实地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7.
股东主权思想和股权平等原则是公司归入权产生的社会政治和经济思想基础,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精神是公司归入权产生的社会道德基础。公司归入权制度的价值在于强化了公司发起人的责任意识和风险负担,对公司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违反特定义务交易获利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其核心价值在于促进公司高层管理者的勤勉忠诚义务并审慎地履行职责,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司治理秩序,保护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不受到内部人侵犯,保证公司财产的独立性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相似文献   
8.
孙良国 《法律科学》2011,(4):154-163
学界通常认为获益赔偿是损害赔偿的一种计算方法,体现的是"填平"理念,而《侵权责任法》第20条确定的人身权侵权获益赔偿与损害赔偿的理念不符,其功能也绝不仅仅是填平,而更多地体现了威慑、剥夺不当得利以及保护人身权支配性。获益赔偿的适用独立于损害赔偿、不当得利与不法无因管理,也不应要求被害人必须证明损害;获益赔偿应只适用于故意行为;法律应当允许在获益计算时扣除可变成本,但对扣除项目应作严格限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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