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汪明亮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6):132-141
犯罪治理创新是社会管理创新题中应有之义。应该重视犯罪治理过程的市场机制。在犯罪治理过程中引入市场机制不仅必要而且可行。犯罪治理过程中引入市场机制并不是要弱化政府责任,而是对政府责任的明确化、合理化。只有在犯罪治理互补领域才可以引入市场机制。界分犯罪治理专治领域与互补领域必须考虑社会保护与人权保障相协调原则和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协调原则。在我国现行的引入市场机制的六大做法中,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必须改革与完善我国现行犯罪治理过程中引入市场机制的具体做法。 相似文献
2.
刑事政策体系中的民间社会与官方(国家)——一种基于治理理论的场域界分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治理理论是当今世界上颇具代表性的新型国家——社会关系架构和公共事务管理模式,也是认识刑事政策体系中民间社会与官方(国家)在犯罪抗制场域界分时的重要分析工具。运用这一工具可以看出,民间社会与官方(国家)在刑事政策体系中存在着专治与共治领域的治理分工。其中,专治领域是国家保有的专属犯罪抗制场域,共治领域则是官方(国家)与民间社会合作抗制犯罪的开放空间。同时,在共治领域中,官方(国家)与民间社会应形成协同支持、国家主导的伙伴关系。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