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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涂小雨 《学习论坛》2006,22(12):78-80
环境权符合基本人权的特征,具备基本人权的本质属性,已为国际社会所公认。同时,环境权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予以保障的基本人权。确认和尊重环境权,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应在宪法中增设对环境权的规定,以提高基本法律对环境保护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2.
环境权:一种新兴的现代人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权是最基本的权利,环境权来自人权。生存权位于人权的核心,而环境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是不可剥夺、不可放弃和替代的权利。如果没有环境权,传统人权体系中的生存权就不可能得到完善的保障。环境权源于生存权,但超越了生存权,因此它是一种新兴的现代人权。  相似文献   
3.
自20世纪60年代世界范围内提出“环境权”这一概念以来,环境权作为环境法学的理论基础与核心,中外法学界对环境权理论研究相当的关注,环境权的理论研究呈现一片繁荣。在本文中,笔者选取“公民环境权”的角度,对环境权的性质以及法律保护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4.
论公民环境权及其法律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民环境权是一项新型基本人权,应该成为法律上的权利和公民实有权利。从其内容体系和性质分析,公民环境权是一种复合型权利,兼具公益性和私益性双重属性。  相似文献   
5.
公民环境权是指公民享有在适宜健康的良好环境中生活的权利。韩国、美国部分州、日本以及一些发展中国家在宪法中明示或默示环境权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但也有一些国家对公民环境权采取了回避的态度,而代之以环境保护的国家职责,例如葡萄牙和瑞士。  相似文献   
6.
浅论环境权救济实现方式的扩展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谢伟 《法学杂志》2002,(3):36-37
环境权受到分割的救济通常采用污染者负担原则 ,强调责任个体承担 ,这对单一污染主体较具可操作性 ,但适用多个污染源的复合性污染时则力所不及。对污染责任主体难以界定 ,受害者的法定救济难以实现 ,应确立责任分担与社会化的原理 ,实行环境权救济个体与社会化相结合 ,救济形式多样化。  相似文献   
7.
论环境与资源诉讼中的公益理念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环境权从某种意义上属“社会性”权利 ,无论在立法还是司法实践中 ,这一权利都带有明显的公益色彩。为保障公民环境权的实现 ,我国应借鉴西方国家经验 ,放宽对环境诉讼起诉资格的限制 ,对现行司法制度进行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8.
一、环境权的提出环境权的提出首推西德的一位医生。他1960年在欧洲人权委员会提出控告,认为向北海倾倒放射性废物的行为违反了《欧洲人权条约》中关于保障清洁卫生的环境的规定。虽然该条约中没有清晰规定环境权的内容,而导致该控告的驳回,但后来却围绕着把环境权追加入欧  相似文献   
9.
环境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环境污染造成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刑法应当介入环境问题。我国现行环境刑事立法存在诸多缺陷.应转变环境刑事立法指导思想,通过完善环境刑罚体系、确立严格责任原则、扩大环境犯罪的起诉意见权和起诉建议权.对1997年刑法典中环境刑事犯罪进行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10.
<正> 1979年6月9日与10日,在东京召开了第九届日本环境会议。在这九年的前半期,虽然反映了反公害的舆论,看到了环境行政部门相当积极地开展工作的情景,但是后半期,特别是在最后三、四年,却发生了明显倒退的现象。在石油危机以及能源问题出现以后,高唱"发展地区经济为中心"的词句,叫嚷"处理公害问题,今后再进一步提高"的论调,为公害对策的倒退制造借口。但是,黑白是不能颠倒的,这些所谓理由的任何一点,都不能作为正在严重破坏国民经济生活基础——破坏环境的合法理由。恰恰相反,如果将环境保护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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