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122篇
  免费   0篇
各国政治   1篇
工人农民   3篇
世界政治   2篇
法律   60篇
中国共产党   95篇
中国政治   931篇
政治理论   19篇
综合类   11篇
  2023年   4篇
  2022年   4篇
  2021年   6篇
  2020年   20篇
  2019年   3篇
  2017年   1篇
  2016年   18篇
  2015年   44篇
  2014年   81篇
  2013年   91篇
  2012年   117篇
  2011年   109篇
  2010年   97篇
  2009年   54篇
  2008年   107篇
  2007年   94篇
  2006年   103篇
  2005年   45篇
  2004年   37篇
  2003年   30篇
  2002年   35篇
  2001年   19篇
  2000年   2篇
  1999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12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京城管发[2020]13号商务楼宇(包括办公楼、写字楼)是人员密集场所,做好商务楼宇内办公单位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防疫工作,对于保护员工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本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明确在商务楼宇内办公单位的防疫要求,通告如下.  相似文献   
2.
为切实保护好我市珍贵的森林、绿地资源,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创建市民绿色家园,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重庆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重庆市林地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将本市行政区域内缙云山、中梁山、铜锣山山脉中具有城市“绿色肺叶”功能的各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生态绿地和城市绿地划定为建设管制区(具体范围见附件1、2),对管制区内的开发建设活动实行特别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对管制区开发建设的相关规划进行调整。在新的规划公布施行前,原由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制定或批准的各类规划,涉及管制区内开发建设的内容,一律暂停实施。对除市规划行政主  相似文献   
3.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建委《关于实施农村康居工程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六年六月二十日  相似文献   
4.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省城市规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城规委)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省城规委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包克辛(副省长)  相似文献   
5.
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主城"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05—201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我区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但是,在一些城市也出现了“城中村”的现象。为了使这些“城中村”有序地进行规划改造,实现统筹城乡发展,构筑和谐社会的目标,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做好“城中村”规划改造的指导意见》。  相似文献   
7.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35号《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8月5日省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省长徐荣凯二○○五年八月十日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明确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  相似文献   
8.
《内蒙古政报》2006,(11):42-43
为了维护房改制度改革成果,规范集资合作建房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相似文献   
9.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科技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编委办、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煤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10.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汛期是各种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高发期,为了提高全市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应急处理能力,更好地落实防灾预案、险情巡查、汛期值班、灾情速报等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制度,尽最大努力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现将全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部及4个应急分队名单通知如下,各区县(自治县、市)要按照市里的统一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指挥系统。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