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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破产法平衡保护应收账款质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权益。评价质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的优先权及其顺位时,原则上应遵循登记在先、顺位在先规则;第三债务人抗辩和抵销权的行使应受保护,在接到通知前取得的反对债权得对出质人行使抵销权,但违背破产法禁止抵销的除外;出质人应维持基础交易合同的效力,否则对质权人不发生效力,但基础交易合同的相对方依法行使合同法上的解除、终止等权利,或者出质人的管理人行使破产解除权则不受此限制;以将有债权出质的,出.质人破产时新增将有债权是否纳入质物范围,应根据不同类型区别对待;质权人行权应受破产程序的约束,但质权人可通过私力救济方式实现债权,当第三债务人破产时,行权有其独特规则。  相似文献   
2.
破产法平衡保护应收账款质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权益。评价质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的优先权及其顺位时,原则上应遵循登记在先、顺位在先规则;第三债务人抗辩和抵销权的行使应受保护,在接到通知前取得的反对债权得对出质人行使抵销权,但违背破产法禁止抵销的除外;出质人应维持基础交易合同的效力,否则对质权人不发生效力,但基础交易合同的相对方依法行使合同法上的解除、终止等权利,或者出质人的管理人行使破产解除权则不受此限制;以将有债权出质的,出.质人破产时新增将有债权是否纳入质物范围,应根据不同类型区别对待;质权人行权应受破产程序的约束,但质权人可通过私力救济方式实现债权,当第三债务人破产时,行权有其独特规则。  相似文献   
3.
4.
国内首例专利权诉前禁令、首例网游纠纷诉中禁令、首例游戏直播诉中禁令——近年来,在“子弹口红案”“魔兽世界案”“王者荣耀案”中,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积极探索禁令的适用,加强司法救济的及时性,避免权利人“赢了官司,丢了市场”。  相似文献   
5.
6.
欺诈性抚养问题,理论上探讨的重点在于对其法律性质、构成要素的认定。司法实践中,由于我国对欺诈性抚养问题没有明文规定,不同时期不同法院对涉及此类纠纷的裁判思路存在较大差异。通过对现有裁判路径的梳理以及法教义学解读,选择侵权法规范作为被欺诈方寻求法律救济的请求权基础,同时将请求权的基础权利界定为一般人格权,契合理论上扩大保护范围的趋势,符合实践中司法裁判的逻辑,有助于积极倡导正确婚姻家庭观念,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7.
张广良 《法学》2020,(5):119-132
由于适用条件的严苛性以及损害赔偿基础数额确定的复杂性,惩罚性赔偿在侵害知识产权案件中的适用效果并不理想。人民法院探索性地适用法定赔偿、参照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的倍数赔偿及约定赔偿等准惩罚性赔偿方式,实现惩罚故意侵权人的目的。准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多出自法官的自觉,具有随意性及不确定性。我国应按照同样的逻辑,构建惩罚性赔偿与准惩罚性赔偿相结合,以故意侵权为适用要件,以案件情节为惩罚尺度,并依据过罚相当原则、比例原则对惩罚予以限制的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惩罚体系,以发挥二者遏制侵权行为、充分赔偿权利人损失的功能,实现侵权人的侵权代价与其主观恶性和行为危害性相适应,依法合理平衡权利人利益、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8.
9.
10.
诉讼费分担制度在国家与当事人之间发挥着分担审判成本的作用,在当事人之间则发挥着诉讼成本的调节功能。现行的以败诉方负担诉讼费为主的诉讼费分担规则在实践运行中存在标准多样化、说理简略化、异议形式化等问题,法院对于诉讼费分担比例的认定随意性较大、救济渠道较为单一、规则落实也不到位。因此,应从统一败诉方负担诉讼费的实践标准、类型化败诉方负担诉讼费的例外情形及加强诉讼费分担规则的执行三个方面重塑诉讼费分担规则,并从构建完整的诉权保障程序角度出发,规范诉讼费复核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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