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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村官”化千万公款为“私房钱”
引用本文:立新,思文.“小村官”化千万公款为“私房钱”[J].法治与社会,2005(3):21-23.
作者姓名:立新  思文
摘    要:2004年10月22日,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成高新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金明池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对其犯罪所得将继续予以追缴。

关 键 词:一审  没收  判处  追缴  审判  贪污罪  公款  有期徒刑  人民法院  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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